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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认为应该允许弃权,是出于你定的初始价格是非常大致的,事前也不一定有共识,这样,第一轮时,作为最穷学生的我,想好了去拿价格最低的那个,但是心中对于自己能承担的最低,是有个心理底线的,也就是即使你开出了最低价,我还是接受不了,所以不想勉强选。同时因为你把其他房间的价格设置得稍低了(使得我这间偏高了),所以我预计多人会抢要那些低开价格的房间,这样,我预计下一轮那些初始低开的价格会提升,自己看中的那个初始高开了的房间,会降低,因此,我决定弃权一轮,到了下一轮出手,难道不是合理的逻辑吗?
至于说的忽高忽低无法收敛的问题,我出于操作简单的考虑,假定了一个比较固定的价格调整量。造成从 (280,250)==>(250,280) ==>(280,250)[30的调整量],如果最后两人都是像三文兄说的以价格为导向的,怎么收敛啊?关于调整量,当然俺你你的答复中说的是可变的调整,并且是小步调的调整,这样比较智能也意味着比较人为。小调整结果当然稳定,但意味着要经过很多轮次,多小的步调最佳?而可变的调整量,需要预先设计好。总之这些细节问题,这些使得你方案的普适性(你强调过这个特点),降低了,可操作性下降了,而其它方案,没这些不确定的问题。总之,我觉得你的大方向是可取的,但落实到操作细节、普适性,会有些问题。这些问题,并不一定是出现了流氓心态。穷学生要求便宜,那是天经地义的,否则也不搞几个人分租了,得考虑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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