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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三文兄的问题, 你说的非常合理. 其实我一开始就想到这个问题, 这是这个方法可以解决的事, 只是嫌写出来有点复杂, 就简化了没写.---- 这个方法理想的操作, 不是逐一确定房间(即: 不是"第一个得到房间的人只得到了一次“竞购机会”,拿到第二号房间的人只得到了两次“竞购机会”......."), 只要没有到"一人爱一个"的状态, 所有的认购结果都作废(当然可以作为下一轮定价的参考), 什么都不定. 而是一揽子在同一轮中全部定下. 举个例子: 前一轮你认购了$320最好房间,你的选择是相对于第二好房间是$300而言的(你觉得选最好的比选第二好的更合算);但也许下一轮把第二好房间调到$270,你可能要选第二好的而不是选最好的了(除非最好房的价也降了一点到$310) ---- 所以,我说理想的操作, 不是逐一确定房间, 而是一揽子在同一轮中全部定下.这意味着有可能每一轮4个房间都要微调. 所以,谢谢三文兄, 你提的问题很实际,但是可以解决的. 这样理想的操作之后,就没有你说的问题了.
接下来是大清的问题. 第一, "作为最穷学生的我,想好了去拿价格最低的那个"是可以的, 但你要在4人的合理竞争中得到你所要的. 比如,你想要最差的,但你不能想你只能出$100 ---- 如果有另一人用$180认购这个最差的,你必须要用至少$181来得到它, 所以,你必须参与竞拍. 第二, 合租的先决条件是每一个人必须接受"共存"的分租方案,要不然就不会有合租这件事了. ---- 具体地说: 最穷的那位不能说"给我最差的,但我只能付$30", 因为这样的话,另三个人不管怎么分都是太贵了,那怎么还能合租呢? 再进一步说,不管哪种方法,只能说相对而言哪个比哪个更合理些, 如果真遇到非常特殊的"不正常"情况,那任何方法都行不通的. 你说, 对"给我最差的,但我只能付$30"那位, 抽签行吗? 强人意志决定行吗? 更不行,对不? 既然合租了,任何参与人总希望要定下一个分租方案,把这个事做成,不是吗? (要不然你就要homeless了呀 ), 所以,对任何一人,在任何一轮中,总有那么一个房间是相对来说“最合算”的(如果其它3个房太高了,必有1个房是低的), 所以, 所有的人都会认一个房间, 不会有"弃权".
最后是"忽上忽下"问题,你说的从理论上是对的. 但,这个方法,实际操作起来,比你所想象的要容易得多. 即便每一轮都要调整4个房间的价,也不是大不了的事(都是最多几十刀上下,到后来只是几刀上下的事), 我敢肯定, 最多调到$5这个单位,就可以达到"一人爱一个"的地步了. 所以我说,实际上,也许3-5轮,总共十来分钟时间就够了. 最坏的情况,也不会超过10轮. (当然,理论上说,你的问题是有意义的,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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