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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儿子为追网络女主播欠债百万 老父打工替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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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5 09:49: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01-25 02:31:28
来源:新华网 作者:重庆晚报

黄强母亲(左)在法院归还债主(右)5万元欠款
  3年时间,40岁黄强恋上网络女主播,聊天出脱100多万元家产。62岁父亲老黄扛起所有债务,挽救债务缠身的儿子。
  62岁父亲
  打工替儿还欠款
  儿子恋上女主播
  欠债100多万元
  家住江北区盘溪的老黄介绍,上世纪80年代开始,他带着老婆、儿子在市内做水果、火锅、豆制品等生意,小日子过得也比较滋润。近年他注册了一家公司,让老伴担任法人代表,儿子做股东。“我主外,老婆管账,儿子送货。”老黄说,公司在2013年、2014年两年赚了上百万元。
  “以前我没过问财务。去年8月15日我想盘一下账,发现不但赚的钱没了,公司还欠外债100多万。”老黄险些气晕,追问得知,债都是这两年儿子网络聊天聊来的。
  原来,2012年底开始,黄强偶然进入一个网络聊天室,注册充值成为会员后,同一名美女主播聊起来。
  一段时间后,黄强开始为女主播买花、买礼品,升级自己的会员级别。
  黄强弄清楚女主播是远在安徽的娜娜后,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从重庆租宝马车开到安徽寻找娜娜,在当地所有开支都是黄强买单。
  “2012年底到2013年4月,他先后去了6次安徽,花费了近30万元,手上的钱没了,他就背着我以公司名义去借高利贷。”老黄说,后来老伴向他承认,儿子借钱,她做了担保人。
  此后,黄强又找到另外一名河南籍女主播琳琳。这次黄强不但跑去河南玩,还在2013年底将琳琳接来重庆玩。
  “他在这两个女娃儿身上花费了80万余元。其中大多数是从公司账上划走的,不到一半的钱是借的高利贷。”老黄叹气道,就是这些高利贷将公司拖垮了。
  父亲起早贪黑
  替儿还高利贷
  黄强聊天的这段时间,分居的妻子对他不理不睬,母亲陈女士劝也劝不住,只能任其发展。直到老黄盘点公司账目时才东窗事发。
  老黄知道原因后大光其火,于当年9月执意与老伴离婚。不久,黄强也与妻子离婚,公司分给老伴。
  “这种事情居然瞒了我这么久,要是她早点跟我说,就不会有今天。”老黄认为。
  如今,众多债主上门追债,黄强手中没钱,陈女士开始拆东墙补西墙。面对老伴这种窘境,老黄决定站出来担起还债义务。
  “为了赚钱把这窟窿堵上,几个朋友帮我,开了家食品公司让我入点股份。现在我一般早晨5点起床,跑到市场看黄豆的行情,晚上下车间看豆制品的生产情况,一般半夜才能上床,还常常为债务的事情焦虑得睡不着。”老黄说。
  据悉,黄强已于近日去河南找女主播琳琳讨债。“他现在觉得自己受骗了,准备找对方要点钱回来。”陈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拨打黄强电话,他一直没有接听。记者又发短信表达采访意图,截至发稿时,黄强仍未回复。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律不支持高利贷
  近日,陈女士被一些债权人诉至法庭,调解过程中,江北区法院法官刘成林获悉陈女士不但要还这些债务,还要还一些高利贷。其中2012年借的一笔3万元本金高利贷,至今已归还了20多万元,还没有还完。
  “对方未必乐意你全部还完,就这样放水养鱼让你慢慢还高息。我建议陈女士搜集相关证据,走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因为国家对超出银行同期4倍的利率是不予保护的。”
  父亲无需替儿还债
  “无论是子女方还是父母方,都没有法律义务替对方还债。”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智豪律师事务所白刚律师表示,黄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所欠下的债务,父亲没有偿还的义务。
  白律师同时称,由于黄强借钱时,母亲陈女士是担保人,因此债主自然会找她讨债。作为曾经的老伴,老黄主动还债的精神可嘉,但黄强更应该主动担起赚钱还债的义务。
  重庆晚报记者 代茂增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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