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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中国英烈保护法寒蝉效应 ;学研究担心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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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9 06:1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近几年在中国大陆,保护英雄和烈士的名誉权,不单在法律上有新发展,更是极敏感和富争议的政治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今年5月施行后,中国首例烈士名誉权诉讼案近日宣判。

案件中,法院认定江苏淮安一网民在微信群中辱骂了一位在救火时殉职的消防战士,侵害了消防战士名誉权,要求他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这部加强对英雄烈士保护的法律自4月通过以来,就得到了中国官方和一些民众的推崇,但也有学者担忧,这部法律会严重影响到历史研究的自由。

从黄继光到董存瑞

这部法律对保护英雄烈士作出了一系列详细的规定,包括保护他们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其事迹和精神。

在中国官方的历史叙述中,中国抗日战争、国共内战、朝鲜战争时期曾涌现一批英雄,包括用身体堵敌人枪眼的黄继光,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和被燃烧弹击中却为了不暴露部队埋伏地点而纹丝不动直至牺牲的邱少云等。这些人物受到广泛宣传,有的还被写入教材,在中国内地几乎人人知晓。

在中国官方的历史叙述中,中国抗日战争、国共内战、朝鲜战争时期曾涌现一批英雄。图为邱少云宣传海报。

然而近年来,在民众心中,这些英雄人物的说服力似乎在减弱。

有人认为,中国当局塑造了这些英雄人物,他们的事迹被夸大、甚至是虚构出来的。2015年,中国官媒《解放军报》就曾引述一名军史课教员说,一学员对他提出质疑,“您难道不看微博吗?您刚才讲的邱少云事迹,违背生理学常识,根本不可能!”

这些英雄人物被调侃、恶搞的事件也屡见不鲜。5月初,自媒体“暴走漫画”的一段戏谑中共战士董存瑞和新四军军长叶挺的短视频在网络发酵。随后,中国文化和旅游部部署查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叶挺后人、中国导演叶大鹰未接受“暴走漫画”的道歉,决定起诉“暴走漫画”。

另一方面,也有学者通过调查和分析,挑战官方的说法。

历史学者、《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曾对中国当局宣传的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壮士”提出质疑。在官方描述中,1941年9月,这五名八路军战士在河北狼牙山英勇抗击日军,在弹药用尽、无路可退时,五人跳下悬崖,其中三人壮烈殉国。

但是2013年,洪振快在《炎黄春秋》等媒体发表文章,援引材料和不同当事者的说法,对五名战士在何处跳崖、如何跳崖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他提出,两名幸存的战士可能是滑落下去的。

他的质疑惹来了官司。“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人随后起诉洪振快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2016年6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裁定,洪振快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在媒体上刊登公告道歉。同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中国官方的历史叙述中,中国抗日战争、国共内战、朝鲜战争时期曾涌现一批英雄。图为董存瑞宣传海报。

这些事件也许都促使了英雄保护法的出台。法律实施后,中国人大官方网站曾发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王思丝的解读文章。王思丝在文章中说,近年来,社会上有些人以"学术自由""还原历史""探究细节"等为名,通过网络、书刊等丑化、诋毁、贬损、质疑英雄烈士,歪曲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历史,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王思丝特别提到,比较典型的是发生侮辱、诽谤狼牙山五壮士、邱少云等英雄烈士群体、个人引起的诉讼案件。“抹黑这些代表性的英烈群体、人物,否定中国近现代历史,其实质是动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根基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引起社会各界愤慨谴责。”

“英雄不容亵渎、先烈不容诋毁,”王思丝写道。

如何定义英烈?

这部法律在全国人大审议时,在社交媒体就引发过讨论。

有人支持颁布法律保护英雄烈士,“我们的今天都是你们用生命换来的, 敬重每一位战斗在那些年代的先辈们,”一名网友说。

有网友对英雄烈士保护法提出质疑,英雄烈士的标准是什么?

但也有网友提出疑问,“认定英烈的标准是什么?”,“谁来定义英烈?定义英烈的人谁来选?”

“是不是一定要以身殉国才叫做英雄?”历史学家、广州中山大学哲学系退休教授袁伟时也觉得难以定义。

在王思丝的解读中,这部法律保护的英雄烈士,“包括近代以来,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作出牺牲和贡献的英烈先驱和革命先行者,重点是中国共产党、人民军队和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涌现的无数英烈”。但是对于英烈的具体标准和范围,法律和解读都未给出更明确的说法。

历史学家章立凡认为,在历史研究领域,对任何一个人物都可能有不同说法和不同解读。而在中共的叙述中,对一些人物的定论也曾有变化。

“比如瞿秋白,曾经说他是烈士,然后又说他是叛徒,然后又把他说成是烈士,那他到底是什么?中共自己的说法本身就是多变的,“他说。

研究结果与官史相悖会违法?

这部法律另一个讨论焦点在于,如果学者和民众的研究结果与官方口径中的英雄烈士事迹不符,是否也违法?

这部法律中有一条文称,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研究,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认识和记述历史。但在王思丝的解读中,质疑官方定义的历史人物似乎仍不可取。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傅华伶指出,即使有王思丝的解读,如果有学者因为质疑英雄烈士而被起诉,律师仍可以引用这则条文为其辩护。

章立凡表示,对待、评价历史人物要以尊重历史的态度,恶搞和侮辱固然不对,但也应当允许公众进行自由分析和讨论。

袁伟时表示,历史问题应该回归历史,让学者自由研究,考证、讨论。而这部法律让法官来处理历史问题可能会导致错案,“法官不是历史学家,他凭什么断案?”

章立凡还指出,应该全面、客观地对待历史人物,不能用政治干预学术。

“英雄烈士不一定就是圣人,未必没有缺点没有错误,”他说,“如果用英雄烈士保护法把他的一生锁定了,只能谈优点和英雄事迹,不能谈缺点和错误,也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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