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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滴滴司机杀人案背后的三个争议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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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3 02:36: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5日临近午夜,21岁的空姐李明珠,落地郑州,她走出机场,拿出手机,打开滴滴出行APP约了一辆顺风车,赶往市区。在中国,每天有超过2000万人次重复这一动作。

但与这天其他2000多万滴滴用户不同的是,李明珠没有抵达目的地。7日下午,李明珠的爸爸向警察报案,称其失踪;16个小时候后,噩耗传来,警方找到遗体,法医告诉其父,总共中了“二三十刀”,还发现精斑。

5月10日,案情在中国的社交平台微博上迅速引爆舆论,当晚,滴滴出行悬赏100万元寻找有犯案嫌疑的顺风车司机。

12日凌晨4点,警方在河南郑州市西三环附近的一河渠内打捞出一具尸体,初步确认该尸体是嫌疑人刘某华。

案件侦破暂告段落。但引发的讨论和争议并未停歇。网友密切关注和讨论,首先源于案情本身——未经世事的年轻生命,被这样一种残忍的方式被夺走;其次源于对自身安全的恐慌——每天常坐滴滴顺风车的我们,怎样避免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滴滴该承担何种责任?

舆论除了对暴行的愤怒和受害者的怜惜之外,讨论最多的是滴滴出行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每个用户在注册滴滴出行服务时,都会对跳出来的用户协议直接点“同意”。但这个协议可能让滴滴公司在类似事件中免责。比如,《滴滴顺风车信息平台用户协议》中明确写出,顺风车平台提供的并不是出租、用车、驾驶或运输服务,我们提供的仅是平台注册用户之间的信息交互及匹配服务。

换句话说,滴滴只起到撮合交易的作用,而非承运人。所以出现意外,滴滴并不承担交易双方风险。如果按照这样理解,在类似事件中,滴滴完全可以免责。事实上,在今年宣判的一起乘客因车祸诉司机和滴滴的案件中,滴滴被判免责。

“但事情渐渐发生变化。”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m-lab主任魏武挥向记者表示,普遍被接受的避风港法已经开始向红旗法则迁移。红旗法则下,普遍的观点是,如果侵权方的侵权显而易见,平台方理应知道这是侵权行为,如果任由其发布,平台有责。因为,随着技术的发展,平台是可以发现侵权行为的。这就体现出了官方强调的“主体责任”。

魏武辉称,“在我的理解中,主体责任就是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写进民事诉讼法的,是一个很沉重的责任。”

人则从别的方面认定滴滴的责任。据滴滴公布的自查进展,嫌疑人刘某华的接单账号属于其父,且正常通过了滴滴顺风车注册时的验证,“嫌疑人系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这种情况属于滴滴的重大疏漏,因此要担责。

这种疏漏不是孤例。2016年5月,深圳24岁女教师钟某深夜搭乘滴滴后,被司机带至偏僻处抢劫杀害。警方查明,涉案杀人司机案发车辆的牌照系临时伪造。

中国交通部也发声不点名地进行批评: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将网约车作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只顾看投资人的脸色,不考虑乘客的感受与体验,也不考虑司机的客观需要。

舆论汹涌谴责和官方严厉批评前,滴滴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随后宣布,顺风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停业自查整改一周;其他平台业务对全量司机全面审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台上可能的人车不符情况;此外,运营及客服体系全面整改。

魏武挥认为,平台如果真需要承担主体责任,是会彻底压垮共享经济概念的一个紧箍咒。

滴滴发布悬赏令是否欠妥?

另一个引起争议的是滴滴宣布悬赏100万元寻找一位顺风车司机,并公布了这名顺风车司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电话信息。

被害空姐的爸爸说,他觉得滴滴的悬赏只是故作姿态,公司没有一个主要领导慰问过他。

魏武辉认为,悬赏令背后更多是基于公关姿态和公众沟通的考量。

但针对网友对于私人企业发布悬赏令是否违法的质疑,多位律师和魏武辉都表示,巨额悬赏找人本身并不违规违法,前提是不能对所要寻找的人进行定性,不能称其为犯罪嫌疑人,对于收集到的信息不采取下一步行动。滴滴都对此进行规避。

问题在于,滴滴是否有权利公布嫌疑人的个人信息?自媒体人林默发文质疑,案情比较简单,侦破进展较快,个人信息被公之于众,是否真的有必要?其次,他的亲人可能收受了辱骂和骚扰.....或被挤压在“他家小谁就是那个杀人犯”的巨大压力下。“这样的权力限制,不是对某个穷凶极恶的个体的宽宥,而是让每个走入某些极端处境的个体,都可以获得一个被公正对待的机会......这是现代司法文明的表现。”

但律师冯坚坚持不同观点,他指出,在今年5月1日生效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中,对于个人信息公开披露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有明确规定,包括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对滴滴行为的质疑,既反映了整个社会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提高,但也走入了将‘个人同意原则绝对化的误区。’”

滴滴宣布会与公安部门合作,对车主进行背景筛查,排除犯罪记录人员等人员

是否应该歧视有犯罪前科的人?

作为补救措施之一,滴滴宣布会与中国公安部合作,对车主进行背景筛查,排除犯罪记录人员、在逃人员、吸毒、重性精神病人员等人员进入平台。

有网友引用《南方人物周刊》此前报道称,歧视有前科的专车司机,或许代价更大。禁止有前科的专车司机进入这个行业是无法可依,出租车也没有这个门槛,所以是一种歧视,而后果之一,就是把刑释人员再犯罪风险提高了。

反对声音来自微博网友“@也要楚天阔”称, 你们为刑释人员说话,如何对得起被滴滴司机害死的21岁空姐?也许凶手之前并没有前科,但不能否认有前科的刑释人员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远远高于常人。出租车行业必须禁止他们进入。 ​​​​

2016年3月,深圳官方通报,在深圳网约车驾驶员群体中发现吸毒前科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

分析人士认为,应该区别对待,对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群体进行限制,不宜对所有刑释人员不加区分,全部限制。

也有舆论称,对驾驶员进行筛查和限制,那么对乘客是否也要这么做?去年,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一名Uber司机在接到一名女性乘客之后,被该乘客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刺杀,最终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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