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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规定适用于浙江大学的全校教师及在校学生(图为6月29日,浙江大学2017届本科生学位授予仪式现场)。
中国知名学府浙江大学近日推出新规,该校师生若在认可的媒体、网络平台发表文章并获得广泛传播,可等同于在学术期刊发表作品。
这项规定一推出就引来争议。由于在学术期刊发表作品与大学教师考核评定密切相关,有学者和网友质疑,这种做法是否会让更多高校教师向官方的价值观靠拢。也有观点认为, 将网络文章与学术论文划上等号,会使学术界向市场化、娱乐化发展。
浙大规定了什么?
9月15日, 浙江大学在其官方微信帐号上发布了《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各类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
这项规定适用于浙江大学的全校教师及在校学生,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具体指在报刊、电视、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的,被广泛传播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原创文章字数应不少于1000 字。
这项办法规定,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并形成重大网络传播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在《中国日报》、《环球时报》等中央级媒体,《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其他主流媒体及新浪、搜狐等重要商业门户网站及其网络平台发表并获得重大或较大网络传播的作品可等同于在国内一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刊发。
办法还对网络传播程度有明确要求:较大网络传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10 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络平台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网络平台刊发、转载,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10 万。
为何推出这一举措?
《人民日报》早前引述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应飚指,推出该办法是要“鼓励广大师生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发出更多的正面观点、评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应飚还对新华社表示,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运用正确思想文化对各种社会舆论和价值观念进行引导。
高校教师怎么看?
这项规定一出立刻引发网上热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新京报》发文支持,指学术期刊文章写作拖沓,时效性差,而很多网络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超过核心期刊,社会更愿意接受。
但是此举迎来的质疑声似乎更大。有网友指出,网上的点击率和流量可以靠花钱买,把网络热文作为学术成果并不妥当。
“都知道可以花钱买粉丝买点赞买转发,所以说这是门生意,” “菊轩家有小豆包儿”在微博上评论。
“这下可好了,有这个捷径,还专心做什么学问哟,”另一名微博网友说。
这项规定将“在政治和商业的双重影响之下降低学术标准”,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展江对记者表示。
展江指出,新规可能会引导学术界愈来愈跟着官方旋律走、往娱乐化的方向走,“从点击率和阅读人数来评断(学术成果)是错误的,”他说,“学术文章哪怕没有人看,你不能认为它没有价值。”
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高级讲师张少威则认为,在新闻类的报纸和杂志发表文章,尽管有许多人阅读,但不能算作严谨的学术成果。
张少威指, 新闻机构难以像学术期刊一样请专家认定文章的专业水准,将发表网络文章等同于在学术期刊刊发会降低学术认定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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