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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决定将干犯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前特首曾荫权即时还柙,至本周三(22日)判刑。法官陈庆伟表明,就这一项控罪很可能不会判处曾荫权缓刑。
此外,由于陪审团早前未能就第一项「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达成裁决,控方申请就该项罪名进行重审,法院将之后处理。
辩方今日在庭上读出多名官员和政界人士的求情信,包括行政长官参选人林郑月娥、曾俊华,前律政司长黄仁龙、曾任政务司司长的陈方安生、唐英年及林瑞麟、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谭志源、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
辩方又称,曾荫权接受调查五年来不能享受平静的退休生活,医生报告亦显示案件影响到他的身体和精神健康,加上他已年届72岁,希望法庭考虑判缓刑。
但法官陈庆伟表示,就已被陪审团定罪的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很大机会不会获判缓刑,并须即时还柙,等待判决。
法官宣布决定后,曾荫权的妻子及亲属冲到犯人栏前同他道别,曾荫权亦流泪与家人道别,叮嘱儿子要照顾好母亲,随后被惩教人员带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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