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第三者百万家财 妻起诉追回共同财产张新(化名)称,丈夫有了“小三”后,将夫妻共同财产大方地花在“小三”身上。因此她将丈夫及其“小三”起诉。昨天记者获悉,大兴法院红星法庭已受理此案。 张新称,2009年,丈夫王明(化名)和李丽(化名)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2010年,王明为李丽购买了一辆价值20余万的尼桑轿车。王明先后将100万元现金存入卡内交给李丽,李丽相继从该卡中支取现金、转账及消费共计78.96万元。 张新将丈夫和李丽起诉至法院,认为王明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的银行卡交给李丽,并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轿车送给李丽,该赠与行为无效,因此要求法院判决王明和李丽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并要求李丽共返还99.96万元。 问题: 如果你是法官,如何判决?并给出理由。 下面是正反两方的观点,供参考。 1、是不是我去饭店吃饭付的钱,我老婆也可以把钱要回 2、全额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双方自愿赠送才行,加上他们现在还存在婚姻事实! 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不动产和现金)男方未经女方同意擅自处理(包括转让丶赠与丶挥霍)是非法的,转让丶赠与的协议是无效的,法律明文规定,妻子索回是完全正当的。 4、如果 这样都成,我借钱都去包小三,玩完可以拿回来 5、共同财产,男人没有权花吗?没有权送人吗? 6、要追讨也比较难,毕竟是男方自愿赠与。 7、这个法盲不懂的啊?财产分割后男的愿意送是南方自己的事情,吧共同财产送给第三者就不对了。支持女人追回属于自己的一半。 8、问题是他在没分割财产之前给小三钱,给小三的钱是他们的共同财产。 www.ddh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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