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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基因编辑婴儿:中国科学家贺建奎会否被追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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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8 03:05: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生物科学家贺建奎周一(11月26日)宣布其创造世界首例基因编辑婴儿的消息在医学界一石激起千层浪,当事人贺建奎也仿佛一夜之间被“千夫所指”。

学者向记者表示,虽然中国目前暂未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此类实验,但贺建奎仍有被追责的可能。此外,他的项目是如何通过实验伦理审查的也疑点重重。

在周一下午百余名中国学者发表联合声明谴责其违背医学伦理后,中国当局已下令对批准该实验的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展开调查。

与此同时,美国莱斯大学也宣布开始对该校生物工程学教授迈克尔·蒂姆(Michael Deem)展开调查。该教授据称协助了贺建奎从事基因编辑计划。

#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婴儿#

#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的新浪微博上贴出不久,点击已经超过12亿。

另据报道,贺建奎称他在将胚胎植入母体子宫之前,使用CRISPR基因编辑技术,改变胚胎中的一个基因,以让婴儿对艾滋病有抵抗力。

中国科学院生物与化学交叉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椰林对记者表示,该实验引起巨大争议的原因是CRISPR技术的“脱靶效应”很明显,导致实验风险巨大。

“这种实验除了目标基因外,还很可能导致其他基因损伤。这种副作用在动物身上经常发生,概率非常高,并不是一个罕见的事情,”陈椰林说。

陈椰林还表示,根据现有医疗技术,艾滋病人想得到一个健康的孩子,可以有很多替代的方法,没有必要冒这么大的风险。

伦敦大学圣乔治分校(St George's)人类遗传学家雅尔达·贾姆什迪(Yalda Jamshidi)持类似看法。她对记者表示,目前医学界对于类似实验产生的长期影响仍知之甚少。大多数人都无法从道德和伦理上接受,在人身上进行非必须的实验。

“我们的社会都该仔细考虑如何承担新疗法带来的风险,尤其是那些可能影响后代的治疗,”雅尔达·贾姆什迪说。

贺建奎在周日发布的一段YouTube视频中称,这对被称为露露和娜娜的女婴在几周前就已出生,“像其他婴儿一样健康”。

美联社最初的报道称,根据贺建奎实验的检测结果,双胞胎中有一位的两份目的基因都被改变了,而另一位只改变了一份。贺建奎称,没有证据显示其他基因受到了损伤。

但陈椰林认为,基因编辑所导致的不良效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有可能在胚胎期,有可能是在发育期,甚至有可能是中老年期,”陈椰林说。“比如损伤了一个致癌基因或生殖系统基因,很有可能这个孩子到二三十岁之后才能看得到。”

如何过审?

在此事件中,除了实验本身引发的伦理争议,该实验如何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也引发了各界质疑。

据中国媒体《新京报》报道,参与该实验的家庭来源于艾滋病公益组织“白桦林”。

该项目负责人称,贺建奎去年5月与其联系,该组织随后发布了招募启事,希望寻找男方是感染者,并且两人中有生育障碍的家庭。该组织随后筛选出了50人发给贺建奎团队。

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在线实验注册信息显示,该实验于去年3月已获得批准,批准该实验的机构是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伦理委员会。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成立于2010年。

然而,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对此矢口否认。医院经理程珍接受多家中国媒体采访时表示,该医院的伦理委员会从未签署过这样一份文件,怀疑有人模仿签名。她还表示,孩子并非在该医院出生。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丛亚丽对记者介绍称,根据中国药监局和卫计委的相关条例,无论是公立三甲医院还是民营医院,都可以按照规定成立伦理委员会,对医学实验进行审查。

据了解,伦理委员会人员根据项目所需学术背景邀请专家组成。除院内人士,还需要有院外人士,以及多学科专家共同组成。伦理委员会通过投票决定一项实验的风险控制是否达标、研究能否进行。

丛亚丽认为,中国目前对伦理委员会的成立规范已有严格管理,但过程管理普遍不足。

“监管人员难以到医院去跟踪实验进展,也没有其他机构对实验进行监测。伦理委员会通过后,实验的注册机构也不会再进行实质性审查,”丛亚丽说。

贺建奎表示,知道自己的研究会引起争议,但他愿意接受批评。

是否可能追责?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周一(11月26日)晚发布声明称,该部门已要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该事件展开调查。同日,深圳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也表示将对伦理审查书真实性进行调查。

与此同时,美国莱斯大学(Rice University)周一宣布,开始对该校生物工程学教授迈克尔·蒂姆(Michael Deem)展开调查。该教授据称协助了贺建奎从事基因编辑计划。

丛亚丽教授对记者表示,如果报道属实,贺建奎的实验违反了中国卫生部出台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该规范明确“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进行基因操作”,“如果是规范的伦理委员会,知道这个规定的话,自然不会批准。”

“严格来说,该规范的管理对象是医生,但贺建奎并不是医生,而是科研人员。目前法律法规虽然不完善,但贺建奎仍面临着法律风险,”丛亚丽说。

四川舟楫律师事务所主任姚飞对记者表示,如果此事件经核实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贺建奎不排除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在2014年北海道大学发表的一项研究报告中,研究者发现全世界39个国家中,有29个禁止编辑人类胚胎。

其中,有25个国家将禁令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之中。澳大利亚可谓是世界上对胚胎编辑技术管理最严格的国家之一。该国2002年《禁止克隆人法案》(Prohibition of Human Cloning Act 2002)规定,改变胚胎细胞的基因组可能面临10年监禁。

包括中国在内的4个国家则有类似的规定,但并未有法律效力。美国没有彻底的禁令,但审查非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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