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总共850条微博

动态微博

查看: 2963|回复: 2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深度旅游贴】--车鹿交通事故。先出个题:美国每年平均车鹿交通事故多少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3 17:28: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今中国讲究深度旅游(深度如何咱就不知道了)。凡到美国来的人都说,美国环境好啊(是不错),可以看到那么多野生动物啊(是,兔子,松鼠,鹿,蛇,野猫,野狗,住公寓时家里还有老鼠,蟑螂)。这是事物的一面,深度旅游就还得看看事物的另一面。所以,咱也来个深度旅游贴--【车鹿交通事故】。
 
先出个题:
美国每年平均跟鹿有关的交通事故多少起?
损失多少钱?
死多少人?
伤多少人?
 
等朋友答得差不多了,咱再贴点图上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4 23:20:16 | 只看该作者

哪有啊,深度旅游的概念还是跟你学的。也是你的功劳啊。[@};-][@};-][@};-]


  哪有啊,深度旅游的概念还是跟你学的。也是你的功劳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9

主题

9253

帖子

6万

积分

21#
发表于 2006-10-14 12:36:02 | 只看该作者

印象不深,记得黛玉穿着猩红的披风站在雪地里.


  印象不深,记得黛玉穿着猩红的披风站在雪地里.





---
谨记我GG的真言:爱我,喂我,别离开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落叶飘飞 该用户已被删除
20#
发表于 2006-10-14 08:44:3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6-10-14 07:28:03 | 只看该作者

当然是人了。俺在高速公路上隔三差五地就会看见被汽车撞死的鹿。[:%]


俺的一个同事有一次开了一辆才买了不到一个月的新车去度假,在路上与一只鹿相撞,结果耽误了时间不说,还花了$3000多修车(保险公司包了)。俺在米国唯一一次吃的鹿肉就是来自于一只被另一老美同事开车撞死的鹿,但肉味并没留下多少印象,反正肯定没咱师傅家的宝GG和湘云MM在大雪天烤出来的鹿肉好吃。还记得那一章节吗?“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


 

---
顶顶大腕卧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9

主题

9253

帖子

6万

积分

18#
发表于 2006-10-14 05:09:45 | 只看该作者

感觉到了法律的力量[:>]


  感觉到了法律的力量





---
谨记我GG的真言:爱我,喂我,别离开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

主题

2534

帖子

1万

积分

17#
发表于 2006-10-14 03:55:28 | 只看该作者

骑自行车?更危险了。。。。


不知道美国的情况,只说说我们屯。我估计那里也差不多。
没有自行车专用道,严格说来,自行车必须与汽车同道,算Vehicle,遵守汽车的交规。头上戴个头盔(一直在吵吵要立法,还没有实行)。看着那么多汽车从身边过,太可怕了。所以我每次都走人行道。但需要格外注意。如果出事,一定是我的责任。因为首先是我犯规了。
 


 

---
这个世界从不缺乏美,
缺乏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9

主题

9253

帖子

6万

积分

16#
发表于 2006-10-14 03:20:20 | 只看该作者

都骑自行车就没事了[:>]


  都骑自行车就没事了





---
谨记我GG的真言:爱我,喂我,别离开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9

主题

9253

帖子

6万

积分

15#
发表于 2006-10-14 03:18:36 | 只看该作者

三百多起是致命事故,命是人的还是鹿的?[:>]


  三百多起是致命事故,命是人的还是鹿的?





---
谨记我GG的真言:爱我,喂我,别离开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4 02:18:14 | 只看该作者

嘴馋了不是?[:-M][:-M][:-M]


  嘴馋了不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

主题

2534

帖子

1万

积分

13#
发表于 2006-10-14 01:43:17 | 只看该作者

根据一份2003年完成的研究报告,


加拿大2003年平均每小时发生4-8起汽车与大型动物相撞事故,每次事故损失约2800加元。
 
 


 

---
这个世界从不缺乏美,
缺乏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

主题

2534

帖子

1万

积分

12#
发表于 2006-10-14 01:32:49 | 只看该作者

补充的非常好。谢谢。


  补充的非常好。谢谢。





---
这个世界从不缺乏美,
缺乏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

主题

2534

帖子

1万

积分

11#
发表于 2006-10-13 23:17:4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屯有个中国人,听说是为了躲鹿,车打了滚,牺牲了。


  我们屯有个中国人,听说是为了躲鹿,车打了滚,牺牲了。





---
这个世界从不缺乏美,
缺乏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6-10-13 20:03:26 | 只看该作者

恕师兄孤陋寡闻,至今还没看过他的电影,但常见网上的人说“一万年”什么的,估计是他的某句台词吧。


恕师兄孤陋寡闻,至今还没看过他的电影,但常见网上的人说“一万年”什么的,估计是他的某句台词吧。

 

  本贴由[Your Cyber Friend]最后编辑于:2006-10-13 12:7:15  

---
顶顶大腕卧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6-10-13 19:58:30 | 只看该作者

米国的交通安全专家也是这样建议的,可躲避是人的本能。[:P]


  米国的交通安全专家也是这样建议的,可躲避是人的本能。





---
顶顶大腕卧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3 19:5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加拿大的规定: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躲不开动物,唯一的选择就是撞它,(又补充)


这应该是开车的一般常识,我想。
如果前面突然出现一辆车或一头鹿,避让不开,处理的方法不是猛打方向盘,而是刹车,扶稳方向盘,并用正面撞上去。道理很简单,正面去撞的损失最小,对本车里的人保护最好。如果猛打方向盘,车有可能翻掉并上逆行,可能会引起更大交通事故。
 
补充:
另外,美国有些州规定,撞死鹿可以搬回家炖了。不记得具体哪个州了。我想好处是:
1)省了交管部门的事
2)保护了环境
3)解决了部分美国穷人的救济问题




 

  本贴由[不解风情的男人]最后编辑于:2006-10-13 12:10:3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

主题

2534

帖子

1万

积分

7#
发表于 2006-10-13 19:44:00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的规定: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躲不开动物,唯一的选择就是撞它,


而不是避让,因为那样容易翻车。撞后将它放到路边,由政府人员处理,没你的事。如果你将动物装上车,拉回去炖了,那就犯法了。

 

---
这个世界从不缺乏美,
缺乏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52

主题

4万

帖子

92万

积分

6#
发表于 2006-10-13 19:38:27 | 只看该作者

昨天我还邂逅2只呢


下午6点,它们在不算偏僻的马路上,招摇过市,旁若无人。
我只是稍微减速,他们也颇配合地赶紧过去,没有造成事故。
你可以想象,全国造成事故的,每天绝对不只10起,一个
州应该有1-2起。 google一下,就会有答案了。我就不公布
我的结果了。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

主题

2534

帖子

1万

积分

5#
发表于 2006-10-13 19:36:20 | 只看该作者

曾经在网上看到过加拿大这方面的统计。等下午有时间查查,报上来。


  曾经在网上看到过加拿大这方面的统计。等下午有时间查查,报上来。





---
这个世界从不缺乏美,
缺乏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06-10-13 19:32:31 |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问个问题:


啥是“小强”啊?常在网上见到这词。


 

---
顶顶大腕卧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06-10-13 19:19:50 | 只看该作者

大腕[顶顶旅行社]的统计数据……[:-K]


信不信由您,米国每年有近一百五十万起由鹿引起的交通事故发生,其中大约有三百多起是致命事故,几乎每天都有发生。保险公司每年不得不为此付出十多亿美元的巨额保险费。大腕的朋友中至少有五人有过车鹿相撞的经历,虽然都只是车鹿受损。俺自己也有两三次与事故差肩而过的经历。这是大腕[顶顶旅行社]的单方面统计数据,欢迎指正。



 

---
顶顶大腕卧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分贝 该用户已被删除
沙发
发表于 2006-10-13 18:02:1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小时热帖
    一周热门
      原创摄影
        美食美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珍珠湾ART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