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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杀人不用判刑?引出港台司法互助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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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5 07:5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对年轻香港情侣同游台湾,原本要欢度情人节,男方却将女方杀害并装在粉红色行李箱中弃尸。

香港警方3月21日派员到台湾,商讨如何处理香港男子在台湾杀人案的后续。这宗港男在台湾涉嫌杀害香港女友并装箱弃尸的案件,引出港台两地司法互助的漏洞。

此案受到瞩目的关键就在于,陈男已承认在台湾杀了人,但因为他已经回到香港,香港检方无法以杀人罪起诉他。如果他不回到台湾受审,他的杀人行为就“不会被判刑”。

二月上旬,一对香港年轻情侣同游台湾,但疑似在旅行中发生争执,陈姓男子涉嫌在旅馆杀害潘姓女友后,将尸体以粉红色行李箱装箱,搭上捷运至郊外弃尸。陈男在二月中旬独自返港,女方父母遍寻不着女儿后向香港、台湾警方报案,陈男被港警约谈,事件才在三月中旬曝光。

台湾警方在3月13日依照陈男的供词,于淡水竹围捷运站附近寻获潘女遗体,但已经部分腐化成白骨。根据台湾媒体报道,潘女疑似于旅馆遭勒毙之后被塞进行李箱,陈男独自拖着行李箱搭捷运至约15公里外的郊外弃尸。

由于陈男已经返回香港,在港台没有引渡条例的情况下,陈男在香港只能依返港后盗用女友信用卡的“窃盗罪”,以及处理潘女手机相机等物品的“处理赃物罪”被起诉。根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陈男3月15日于香港出庭时态度冷静,并没有对杀人一事有所回应。

案件可能如何发展?

台湾对此案件有司法管辖权,但涉及到台湾国际地位,引渡背后含有政治因素。

台湾对这起港男杀人案具有司法管辖权,意即就是可以审判嫌疑人, 让其服刑。台湾是“属地主义”── 不管哪一国人在台湾犯罪,台湾都有权管辖。

而香港法律也是属地主义,但陈男所涉犯罪行为在台湾,“原则上这个案子,香港对陈男没有管辖权,除非该男在香港已经有预谋(有犯罪行动、有犯罪计画,只有犯意不算)。如果是在台湾临时起意的,香港就不能处理他。”台湾律师刘炯意对记者说。

根据台湾警方目前取得的证据,陈男在台湾会以杀人罪及遗弃尸体罪被起诉。陈男在台湾审判,会面临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能判处死刑。杀人罪在2017年台湾《刑法》修法后,“致人于死”相关罪责的追诉权时效,从现行的30年,改为“无限期”。

香港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傅华伶回应记者,“他的行为结果都在台湾发生,和香港没有实质上的联系,所以很难以杀人罪在香港提起诉讼。”

根据台湾官方统计,每年香港到台湾旅游的游客超过100万人次。律师刘炯意称,如果这件案子能引起民间广泛的关注,掀起舆论压力,陈男被引渡回台的可能性会提高。

香港网民:“杀人无罪?”

事件在香港和台湾网路上都引起热议。

事件引起香港网民热议,香港《苹果日报》的Facebook专页上,网民在相关新闻底下热烈留言,网友Alex说,港台无引渡条例,案件发生在台湾,这家伙现在在香港,可能连检控都没办法。

网友Meko则说,现在香港如此轰动都没有移交的前例,那日后好多人会利用这个灰色漏洞去杀人,然后不需要承担责任。

Johnny说,真是好两难,不想这家伙就这样逍遥法外,但又怕先例一开,大陆借机捉政治犯。

香港詹姓警司出席记者会被媒体包围。

现场直击∶郑仲岚 台湾特约记者

为了查明真相,香港警务处也在21日下午派遣三人,包含一位詹姓警司与两位警官来台与台湾警方会谈。刑事局两岸科表示,一行人大约聊了一小时左右,就案情等交换意见。

然而,此事也涉及到敏感的台港司法互助。台湾刑事局高层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人证目前在香港,涉案的物证都在台湾。香港法律要判人证重罪,就要大规模科学物证辅佐,因此港方是非常想快点拿到物证,因为要面对家属压力与社会质疑。

物证的重要性,同时将认定香港嫌犯的罪轻与重,是否有预谋害人。这也是台港两方这次交谈的重点。

“(口头上)我们该给的就给”,该名高层人士说。通常两方在没有司法互助的前提下,如果香港警方人员当面回应、或是双边有互供资料,就是承认台湾主权独立性,势必让中国大陆不愉快。

如果不能引渡人犯来台受审,唯一方式就是台方将目前的物证的交予港方。该高层人士表示,这是未来台港在外交与司法上要继续讨论的。而他也透露,当初港方建议家属来台报案“是正确的”,不然案件在香港受理,程序会更麻烦。

香港民众手持特区区旗。

陈男去深圳会被引渡?

傅华伶进一步分析,如果陈男去了深圳,中国警方理应能逮捕他,并依《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引渡台湾。因为陈男是香港居民,受香港法律管辖,但他同时也是中国公民,他在台湾犯罪是否涉及“中国公民在海外犯罪”?那又是另一个议题了。

陈男同时受到中港台刑法的约束。律师刘炯意说:“他一辈子不能离开香港,或是走之前,要查清楚该国和台湾之间有没有引渡协议。”

司法互助与主权

大恒国际法律事务所杨贵智律师对BBC中文表示,此案可能会依个案以特殊方式处理,但是“司法”是主权的象征,“个案式的司法互助都会有一定程度的政治干扰,”杨贵智补充。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5条,香港可与中国大陆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有司法互助。但96条写到,“在中央人民政府协助或授权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与外国就司法互助关系作出适当安排。”

台湾和中国大陆之间有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一些因为电信诈骗、走私贩毒的嫌疑人从台湾“躲”到中国大陆后,能以司法互助协议引渡回台湾。但这个司法互助协议不包含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傅华伶分析,港台之间没有司法互助,“估计是香港的问题,因为香港没有空间去跟台湾合作,”而香港和中国大陆之间也没有签署引渡协议,“因为香港在制度层面很多问题上,不太愿意和内地在刑事方面有太多合作。”而香港也从来没有把嫌犯引渡回内地的例子。

英籍商人林克颖因在台湾酒驾撞死人被起诉。

哪些“名人”潜逃海外?

香港和许多国家签署司法互助,过去有引渡嫌犯至新加坡、美国等例。但台湾在国际上地位模糊,因此连美国和台湾之间都没有签定司法互助,“因为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杨贵智说。

香港《东方日报》创办人之一马惜珍,他在1978年因贩毒和涉嫌行贿被警方发出拘捕令,因而与家人潜逃台湾,在台湾继续经营公司,直至2015年病逝台湾,终年77岁。

台湾前力霸集团董事长王又曾2016年在美国车祸身亡,终年89岁。他于十多年前涉嫌掏空力霸集团超过700亿新台币(约141亿人民币),随后与妻子潜逃美国。

而在台湾酒驾撞死送报生的英国人林克颖(Zain Dean)在案发后持假护照并易容潜逃回英国。台湾与英国政府没有司法互助协议,但在台湾舆论沸腾的情况下,台湾政府积极侦办,依个案与英国签署《台英关于引渡林克颖了解备忘录》(MOU),英国法院一审判决林克颖必须回台湾服刑,但林克颖上诉,二审法官考量林克颖对台湾监狱环境“不符合人权标准”的质疑而认定须重审,目前全案仍待最高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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