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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提早一个多小时抵达高等法院。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涉贪案周二(1月3日)在高等法院开审,预计审讯20日。曾荫权是香港史上被刑事起诉的最高级别官员,更是第一位被起诉的特首,案件因此备受关注。
曾荫权面对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一项防止贿赂条例中“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共三项控罪。若罪名成立,曾荫权将可能面临监禁。
BBC驻香港记者张英华现场报道,曾荫权在被告席上神情凝重。他在法庭上否认全部三项控罪。香港一向以政治廉洁自豪,但曾荫权涉贪案为政府要员与富豪之间的关系打上问号。
曾荫权在庭审前一个多小时就与妻子曾鲍笑薇抵达法庭。据网媒《香港01》报道,身为虔诚罗马天主教徒的曾荫权出家门后先至教堂祷告,停留约30分钟后前往高等法院。他出庭时依然结上他让他得到“煲呔曾”绰号的标志──蝶型领带(BowTie)。
检控罪名
2015年10月5日,香港廉政公署宣布,曾荫权的首项控罪为涉嫌于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在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期间期间,故意作出失当行为。
控罪涉及曾荫权在行政会议举行会议商讨及批准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即现在的香港数码广播公司(DBC)——提交的多项申请期间,未向行政会议申报他与雄涛的主要股东黄楚标进行了商议。
第二项控罪指曾荫权涉嫌于约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间,当他建议提名建筑师何周礼授勋时隐瞒他租用深圳物业一事,而何周礼正是获聘负责该单位的室内设计。
“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的控罪,则是涉及物业的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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