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总共850条微博

动态微博

查看: 512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其他] 华藏宗门教首被捕时 正与女信徒双修

[复制链接]

3630

主题

4100

帖子

19万

积分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1-5 15:59: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 南方都市报/日期: 2015-11-05   他也会失眠也会生病,他不是“神”是人。日前,随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槌落下,一审宣判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结果让“华藏宗门”教首吴泽衡最后一丝期望破灭。而此时,被他威胁假借“双修”之名实则强奸的“女信徒”们也幡然悔悟,那些被他神话的“神环”所欺骗的追随者们也悔不当初。法律让吴泽衡褪去欺骗的面具,还原了他丑恶的真面目。   “找身份证”和“手机屏幕复原”这两个故事很多弟子都是通过口耳相传得知,迄今为止,也并未找到亲见者。在法庭上,检方也曾就此让吴泽衡再次还原一下手机屏幕,吴很坦白地说,这就是个把戏。   被抓时正在进行“双修”   2014年7月,公安民警在经过周密调查和部署后进入吴泽衡的家中,当时他正和一位女信徒在卧室内“双修”。面对公安民警吴泽衡很吃惊,但他没有反抗,这位自称“觉皇”的“华藏宗门”“初祖”并没有想到这一天。也正是从这一刻起,邪教“华藏宗门”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中面临瓦解。事发当天,一同与他被刑事拘留的组织骨干人员多达20人。   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办案民警根据吴泽衡的口供,在他家中的保险柜里发现了200多万元现金。这笔钱就是吴泽衡假借五明佛学院需要修缮为由要求信徒捐款时筹集的捐款。   试图给管教民警算命   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吴泽衡焦虑、失眠。负责管理他的看守所管教陈警官称,吴泽衡刚进看守所时,不爱说话甚至是有点沉默,可以看得出他情绪很低落,但并没有在监室大谈佛法等。随着庭审开始,连续24天的庭审,40多次的律师会见后,吴泽衡的情绪有点波动。每次陈警官找他谈心,吴泽衡总是表示自己挺好。“或许他这个人的自尊心比较强吧。”陈警官说。每次的庭审都是从早上一直到晚上6点多,随着案情的逐渐明朗,吴泽衡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曾为了吃饭等小事与监友们发生口角。   陈警官是在吴泽衡关押期间跟他接触最多的人。陈警官称,没发现他有什么与众不同的神力,他也会感冒、失眠。可能他比普通人情商高、阅历广、善于察言观色,自己的情绪不会轻易表露,什么领域吴泽衡都能说上几句,不过言之不深。交谈中,他很善于发现对方最想听什么。有一次,吴泽衡试图给陈警官算命,由于陈警官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吴泽衡刚一开口,陈警官就说他对这个没有兴趣。几次之后,吴泽衡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吴泽衡在监仓中,也能听到部分案件情况。每次听到有同案犯被取保离开看守所,他都面露笑容。吴泽衡说这是“罪在我一人”、“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佛家情怀。不过,长时间与吴泽衡接触的陈警官认为,吴泽衡高兴的原因是他觉得既然有人出去,说明此案并不严重,自己可能不会被判入狱很久。   审理期间权益得到保障   吴泽衡在监仓和被移送起诉、庭审各个阶段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公、检、法等部门的保障。在看守所,所里为他配备了专门的医疗小组,每天都有询诊。多达40多次的律师会见更是开通绿色通道,因为吴泽衡中间换过几次律师,有的律师从北京赶来,有时会忘了预约,看守所还是特事特办。在押期间,吴泽衡还可以随时会见检察官,享有投诉、控告、检举权利。   同时,看守所还保护吴泽衡的通信权。陈警官称,吴泽衡在押期间除了不能散布自己的邪教言论外,会见、通信、健康等诸项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充分保障。在押期间,吴泽衡写了几封信给女儿,所说的都是平常的家庭琐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吴泽衡婚生和非婚生子女多达10多人。而陈警官并不知道吴泽衡的信是写给哪个女儿。   检察机关对律师阅卷工作做了充分安排,由于本案涉案人数众多,律师数量庞大,阅卷时间可能会有冲突,为了保障每位律师能及时阅卷,检察机关对此做了特别照顾,保证每位律师来到时都能阅卷。   所卖“神汤”内加有毒物质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展开了多次交锋。法院对吴泽衡的举证权、质证权等多项权益提供了保护。公诉吴泽衡虽然面临很多很荒唐的案情细节,但本着严肃公正的司法态度,检方仍然需要找出逻辑性很强的证据链条。吴泽衡在深圳开设的弘熙御膳馆中,将普通的几味中药材标榜成了几千块一碗的“神汤”。公安机关却在侦查中发现这些汤药的配方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质:制川乌和附片。即便如此,吴泽衡和组织成员依然辩解自己不懂中医,不知道有毒。为了证明吴泽衡是知情的,检方通过努力,找到了负责配置汤药的刘某某在2013年3月提交给吴泽衡的一份请示称,“在所用药材中,仅有7种在食品允许添加的中草药范围内,2种在禁用范畴内,其余处于模糊地带等等,关于药品秘方添加入食品,有一些必然会和现行社会的有限认识和法规相冲突,考虑到我们会受关注,那么关于采购、贮藏流程中,我们该把握一个什么样的原则尺度,是光明正大地做还是需隐秘和有所防备。”吴泽衡收到请示后,未予以重视和制止,反而辩称经过他“加持”,配方可以“去其毒性”。   同时,公安机关还聘请了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刘某某深圳暂住地扣押的配方样品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证实了其中含有乌头等违禁物质,公安机关还咨询了珠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出具了《关于食品安全咨询有关问题的回复》证实,川乌、附片不允许添加到食品当中。   在吴泽衡的弟子中流传最广的吴泽衡拥有“神力”的故事是,据说有位弟子的身份证弄丢了,吴泽衡说,明天你到某处去看,身份证在桌子下面。第二天弟子前去查看,果然发现了身份证。另外是有次一个弟子的手机放在饭店的窗台上,被服务员不小心碰到地上手机屏幕开裂,吴泽衡以手覆盖用手将屏幕自动复原。这两个故事很多弟子都是通过口耳相传得知,迄今为止,也并未找到亲见者。在法庭上,检方也曾就此让吴泽衡再次还原一下手机屏幕,吴很坦白地说,这就是个把戏。   10月30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泽衡等5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吴泽衡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80万元;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   如何认定“华藏宗门”为邪教?   符合“两高”对邪教的认定   珠海市检察院“华藏”案件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具体到“华藏”一案中,“华藏”宗门教首吴泽衡谎称具有佛教、禅宗、少林寺永化堂衣钵传人的身份,冒用了佛教名义建立“华藏宗门”,神化教首吴泽衡等,均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邪教的认定。   少林寺永化堂第32代传人?   解放后少林寺就没有永化堂   吴泽衡自称师从少林寺得禅法师,称得禅法师将少林寺镇寺之宝宜山画传承给他,令他获得禅宗衣钵传承,成为了少林寺永化堂子孙僧系第32代衣钵传人。   对此,释永信称从来没有见过吴泽衡,吴泽衡与少林寺无任何关系。对于吴泽衡提及的永化堂一说,释永信表示,明朝末年时,僧众们较为分散,的确有永化堂,但到了民国后期和解放后,僧众陆续集中在常住院居住,早已没有了永化堂。   由于得禅法师已经圆寂,记者找到跟随得禅10多年的侍者永成法师。永成法师在看过吴泽衡的照片后表示,没有见过此人。得禅是否有宜山画传承给吴泽衡?永成法师表示,根本没有所谓宜山画,对于吴泽衡所称拥有宜山画和佛血舍利等信物,永成法师称,荒唐,佛血怎么会有舍利?   为何自称“觉皇”?   “觉皇”只能是指释迦牟尼   吴泽衡在传播“华藏宗门”的过程中,自称为释迦牟尼第88代,禅宗第61代,少林寺永化堂子孙僧系第32代衣钵传人,还自封为“华藏觉皇”、“华藏初祖”。对此,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佛教协会会长明生法师表示,在佛教中,觉皇只能指的是释迦牟尼,其他均不可自称为觉皇。而所谓的第几代传人,也都是后世对其的认可并予以排名,没有人自行称呼自己为第几代传人。对于所谓“初祖”的称谓,明生法师认为,佛教中的第几代祖师都是后人根据前者的修为、地位和功绩来确认的,从来没有自封为初祖的说法。   对于“华藏宗门”,明生法师称只是利用了佛教的语言,但其理解与修行都背离了佛教的本意,不符合佛教“三法印”的要求,已经走火入魔、四项混乱,甚至破坏他人家庭、耽误他人。所以“华藏宗门”只是附佛外道,不能列入佛教。附佛外道是指不被主流佛教界所承认,被认为是附会佛教,同时对佛教教义、历史有较多的歪曲、增减,同时还极力标榜自己教主神通广大的邪门外道。 [url]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
在中国新年到来之际,祝全球所有的华人新年快乐!万事大吉!全家幸福!心想事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小时热帖
    一周热门
      原创摄影
        美食美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珍珠湾ART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