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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扫黑除恶斗争数千人被捕;山东给基层下指标引争议! [打印本页]

作者: 开开心心    时间: 2018-2-11 06:34
标题: 中国扫黑除恶斗争数千人被捕;山东给基层下指标引争议!
浙江省扫黑除恶行动中,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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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山东全省检察长会议要求今年每个基层检察院至少要办理1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或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网络上引发争议。

深挖黑恶势力

据中国新华社1月24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发布一份《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称, 扫黑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中,此次打击重点是“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跨国跨境等十类犯罪”。新华社的另一篇报道指出,近年来中国的黑恶势力还大量存在,而且活动越来越隐蔽,大多以“公司”形式存在,渗透的重点领域也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变为物流、交通等。

通知发布后,一些省份就开始了“集中收网”行动,集中抓捕犯罪嫌疑人。两周后,新华网、澎湃新闻等中国媒体披露,河南警方已经抓获涉黑犯罪嫌疑人1481人,陕西1426人,云南1029人,浙江1200余人,河北329人,山东打掉涉黑涉恶团伙597个。综合这些报道,内地已经有数千涉黑犯罪嫌疑人被捕。

社交媒体上,有网友认为打黑是好事,“但千万别是运动战一阵风就没了”,但也有网友质疑,“这些黑恶势力不是一天形成的,为什么要放任到今天才打击?”

浙江省扫黑除恶行动中,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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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下指标”

《人民日报》海外版微信公众号“侠客岛”曾撰文指出,中央此次扫黑除恶定的基调是“依法”,一切都要有法可依。扫黑除恶应排除运动化的倾向,杜绝只顾“一阵风”,而忽视了长久性社会治理的套路。但是,这次行动中却出现了“下指标”的现象。

澎湃新闻周二(2月6日)报道,当日山东全省检察长会议透露,“今年内,每个基层检察院至少要办理1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或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完不成的基层检察院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称,山东省公安等部门对扫黑除恶工作已经做了长时间准备,一批案件即将进入检察环节。目前,这篇报道已经在网站下线。

一些网友在新浪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分享了这则新闻,担忧下指标后,地方检察院为了完成任务,不再注重程序正义,导致官员“乱作为”。

有网友说,扫黑除恶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数量攀比。动员会刚开,丰硕成果就纷纷涌现,数字一个地方必(比)一个大,几天的成果似乎超过了一年的工作。二是设定指标。如果说指标来之有据,那干嘛要用1年时间办理。如果说没有依据,那一个地方如果没有这样的案件,为了不被一票否决,他拿什么来充数?”

目前,除了山东,尚未有其他地区披露行动中是否有类似现象。

2009年,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开展打黑专项行动,2011年原重庆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指两年来重庆抓获涉案人员4425人。这项行动曾被许多人质疑司法的公正性。有评论人士认为,利用专政手段打黑,会同时打掉人权、法制和自由。

重庆律师周立太曾对《南方周末》表示:“所有的案子都是快起诉,快审理。律师看不到案卷,会见不到被告人,如何发挥辩护权?”为重庆打黑中的一些被告进行辩护的喻光明律师曾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说,这项举措受到老百姓支持,但是打黑过程中的确出现了判刑过重的情况。

历史学者章立凡对记者表示,内地确实存在黑社会也确实需要打击,但是平时出现了就应该处理。内地的运动式执法总是会有更多偏差出现,可能会导致冤假错案。

香港科技大学教授丁学良则认为,如果这一次的扫黑斗争延续了以前运动的类似做法,如布置任务和下达指标,那法律取证、人权保证和程序透明都可能出现问题。

“哪怕本来的目标中有合理的成分,但是一旦用搞运动的方式来搞,所有的法律程序都要打折扣,有的甚至被抛弃掉了,”丁学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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