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精神病医生在寓所被杀,他的四个病人受到警方传讯。1,警方根据目击者的证词得知,在医生死亡那天, 这四个病人都单独去过一次医生的寓所。 2,在传讯前,这四个病人共同商定,每人向警方作的供词条条都是谎言。 每个病人所作的两条供词分别是:
(1)埃弗里:我们四个人谁也没有杀害精神病医生。(2)我离开精神病医生寓所的时候,他还活着。
(3)布莱克: 我是第二个去精神病医生寓所的。 (4)我到达他寓所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5)克朗: 我是第三个去精神病医生寓所的。(6)我离开他寓所的时候,他还活着。
(7) 戴维斯: 凶手不是在我去精神病医生寓所之后去的。(8)我到达精神病医生寓所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这四个病人中谁杀害了精神病医生?
参考 根据2,从这八条虚假供词的反面可得出以下八条真实的 情况: (1)这四人中的一人杀害了精神病医生。 (2)埃弗里离开精神病医生寓所的时候,精神病医生已经死 了。 |
根据条件,将供词翻译一下(因为他们说的都是假话),为: 戴维斯和布莱克是第一和第二到的,因为至少他们到时医生是活着的。(4)(8) 布莱克不是第二个到的,克郎不是第三个到的.(3)(5) 布莱克第一个到时,医生活着;(4) 所以凶手要么是戴维斯,要么是埃弗里。 注意这里(题的缺陷):“凶手不是在我去精神病医生寓所之后去的”不等于“凶手是在我去精神病医生寓所之后去的”,而是等于“凶手是在我去精神病医生寓所的同时或之后去的”。 所以我们不能判断戴维斯和埃弗里谁是凶手。 |
如果你“姑且认定”(7)凶手是在戴维斯之后去的,题就有解了 问题的出现可能有两个原因: 1,原题在从外文翻译时,不够严谨 2,出题人没有仔细推敲买一句话的严格意义 实际上,这种现象在生活中经常出现。 俺记得初中时有道物理题考摩擦力问题:“汽车轮胎上的花纹起什么作用?” 请你根据摩擦力定律,试答这道题,然后我们再讨论你提出的问题。(如果你有兴趣的话) |
同意。一般生活意义上讲,不在之前就是在之后。那样就是3了。 可严格说,不在之前应该是同时或之后。那就不能判断是 2 或 3 了。 也许是翻译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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