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评社/日期: 2019-07-11
近期香港发生反《逃犯条例》示威游行,演变成暴力冲击政府和立法会的事件,震惊国人。各界在谴责暴行的同时,对事件之原因有诸多评论,相信香港政府亦有所反思。香港回归二十多年来,风波不断,几乎每隔两三年就会爆发较大规模的骚乱。这类事件的发生,不排除有外部势力煽动的外因,但应引起关注的,是香港社会内部的原因。内因是主要的,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
为香港社会来把脉,笔者以为,对政治环境的治理,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需要进行综合治理,既“治标”又“治本”,方能收釜底抽薪之功效。我们不能忘记一个基本的原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经济状况决定了民心之所向。所谓“治本”,先要在社会经济状况上找“病因”。
现今香港的社会经济状况,有一点不容忽视,就是贫富差距悬殊,社会矛盾空前加剧,社会中下层艰难,消费昂贵,囊中乏度日之资;房价奇贵,头上无遮雨之瓦。富豪愈富,傲然居世界之首;穷人愈穷,困顿无立锥之地。年轻人看不到创业和置业的希望,民怨沸腾,愤懑情绪日增;思变心切,抗争行动愈烈。此问题不解决,反对派自有可乘之机,登高一呼,顿起波澜。长此以往,香港岂有宁日乎?
香港的贫富差距之大,有几组资料能说明其严重性。
第一组数字是基尼系数。所谓“基尼系数”,为美国经济学家阿尔伯特·赫希曼发明,用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在0和1之间,数值越低,收入越公平;数值越高,收入差距越大。基尼系数低于0.2为收入绝对平均,0.3为收入相对合理,0.4为社会分配不平均的警戒线,0.5以上为收入差距悬殊。基尼系数若高于0.4,会造成社会不安定;若高于0.5,则十分危险。据资料显示,2017年香港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539,是近半个多世纪以来最高的,说明贫富两极分化已非常严重,极易造成社会动荡,危及政府的管治。
(香港基尼系数)
第二组数字是房价与收入之比。一般而言,平均房价收入比低于3倍,房价可以负担;大于5倍则不可负担。而香港平均房价居世界大城市之首,房价收入比高达数十倍乃至百倍,绝非普通工薪阶层所能负担。在弹丸之地居住了730多万人口,空间仄逼,市民之忍耐已达极限。更糟糕的,房价如脱缰野马,完全看不到下降的趋势,普通市民特别是年轻人的焦虑与绝望可想而知。
第三组数字是贫困人口。据香港政府的数字,有137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占全港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左右。也就是说,每五个人中有一人为贫困人口。随着人口老龄化,此比例只会越来越高。
香港的产业状况也加剧了贫富悬殊。在三大产业中,香港基本上没有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而第三产业对就业者的要求较高,大大限制了劳动人口的就业机会,蓝领阶层难以找到适合的工作,薪酬收入更加微薄。
对于上述问题,香港政府似乎苦无良策,又碍于“自由经济”之美誉和“积极不干预”之陈规,不敢作为,等待“无形之手”来调节。殊不知,自由竞争引起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从而引起垄断,乃是资本主义的客观规律。香港奉行自由经济,其自由度在世界居首位,但也不能摆脱这一规律。近二十年来,香港的资本向金融寡头和地产寡头集中,竞争活力大减,是不争的事实。
这些情况造成加剧贫富两极分化,目前不仅看不到解决的可能,反而日趋严重。好比一个巨大的炸弹,其爆炸能量不断增强,发生爆炸的概率和破坏力越来越大。这就是我们看到香港示威游行的规模逐年增大,发生次数越来越频密,暴力程度越来越激烈的原因。
可见,问题出在香港内部,其中既有产业结构的问题,也有社会“二次分配”的问题;不仅涉及社会福利政策,也涉及税收政策。
“二次分配”问题由来已久,香港回归前业已存在。当时中方为实现香港平稳过渡,要求保持香港现有的制度和政策基本不变,其中包括社会福利政策和税收政策。那时中方对港英“大洒金钱”的福利主义很警惕,乃有担心“车毁人亡”之说,故而“二次分配”问题未能摆上日程。
在香港回归前夕,我们已经预测到,随着香港主权问题得到解决,民族矛盾相对下降,而香港内部之社会矛盾、阶级矛盾将会相对上升。回归二十多年来的情况证明,这样的变化确已发生,特区政府有必要采取措施,对“二次分配”做必要的调整,社会福利进一步向中下层倾斜,以此调整社会关系,缓和阶级矛盾,减少不安定的因素。
社会福利向社会中下层倾斜,政府手里要有钱。增加财政收入,必然涉及税收的政策。香港基本法规定实行低税政策,这一点得到了执行,根据2015年《福布斯》公布的税负痛苦指数,香港是四十三点五,是亚洲最低的。低税制在香港回归前后对稳定经济,稳住各种资本在港长期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低税制也存在一些问题。按营业利润征收的利得税,非有限公司的税率只有15%,有限公司的税率只有16.5%(据《2015年香港经济年鉴》)。薪俸税的递增税率最高不超过标准税率即应评税入息总额的15%。而在西方发达国家,利得税和薪俸税的税率普遍高达40%至50%。即便香港税率这么低,不少大财团仍可以钻法律的空子进行避税。
低税政策表面上公平,但实际上对社会中下层有欠公平。同样的税率,在缴纳的实际税款上,大资本家占了相对大得多的便宜。而社会底层得到的微薄好处,与富豪得到的巨大利益不可同日而语。长此下去,势必拉大贫富差距。税赋过低,会减少政府应得的税收,影响政府对社会福利的投入,以及对中低收入阶层的照顾。
为了扶持香港经济,中央政府给了香港不少“大礼包”,提供了政策上的优惠和支持,产生了巨大的财富效应,但由于税率问题,在做大的“蛋糕”中,社会底层能分到的不多,很难直接从中得到好处。而绝大部分好处,仍落入大资本家的腰包。
利用税收的杠杆,对“二次分配”进行调整,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成功经验。西方发达国家社会稳定,社会矛盾缓和,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根据实际情况改革税制,按财富收入制定递增税率,加大对高收入阶层的税收,这是资本主义发展的规律。既然香港是资本主义,当然也不能违反资本主义的规律。香港的“低税政策”起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利于经济起飞和财富积累。但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如果仍然不加区别地实行低税政策,那就必然会产生负面的作用。
笔者不是主张改变香港的低税制,而是认为,在长期坚持低税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对税制做一些弹性的处理,比如调整利得税、薪俸税的递增税率。根据营业利润,实行利得税的递增税率;同时加大薪俸税的递增税率,以达到对个人财富适度“削峰”的目的。
还比如,适当宽减中低层的入息税和间接税,特别是涉及普罗大众日常生活的税种,以减轻中下层及丧失工作能力者的负担。
又比如,香港本地制造业早已转移出去,作为主要支柱产业的房地产和旅游主要靠外部流入的资金支撑。而香港投资者的大部分利润收益来自香港以外地区,如果其获利者为港人身份,也应当适当征税。对在港经营活动的离岸公司,其经营、收入和税收也应当接受香港政府的监管。
政府通过调整税率而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增加社会福利,填海造地,增建公屋和廉住房,解决紧迫的民生问题,加大对中低收入阶层和非就业人口的救助。
以上改革并非“杀富济贫”,而是根据经济发展规律和社会需要,作必要的政策调整。香港基本法一百零八规定,香港特区可以“参照原在香港实行的低税政策,自行立法规定税种、税率、税收宽免和其他税务事项。”因此,上述做法并不违反香港基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