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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地絕殺(不好意思﹐有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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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00:03: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J+Wwww.ddhw.com
這幾天一直在下著小雪,沒有間斷過,也不知道要持續到什麽時候。原先我以爲會相當 冷,習慣了反而感到沒什麽。隨團的有七個人,除了我,俏慧,方文外,其他人也說說名 字吧:李維新,宋華,張江,嚴生,還有可憐的死者(各位沒必要知道他叫什麽名字)。
當時我正在別墅我的房間裏與俏慧談論一個數學問題,她忽然停止了討論,指著窗外對我 說:“噫,那邊有什麽好像在冒煙。”我回頭一看果然有一溜細煙從別墅外的雜物屋冒出 來。這時有人大喊“好像雜物屋那邊著火了,快去看看。”這時正好是11:02分。 我和俏慧趕緊從大門跑出去,外面白雪皚皚一片刺目。這時方文和其他幾個人正好也從別 墅的大門出來,不過我們誰也沒有即時跑過去,因爲就在20米開外的雜物屋前面有一個奇 妙的景象。從雜物屋到別墅的旁門的雪地上,留有兩道足,很明顯並不相同。出於謹 慎,繞過足跑去小屋,方文也與其他人從另一側繞過去。推開門,一具男性屍體呈現在 眼前,腹部被插了一刀。同來的幾個人發出恐怖的叫聲。小屋內有一部電話,我趕快報了 警。這時看了一下手錶,11:05分。
再回頭看看足,這時還下著小雪。也許這些足透露著兇手身份,再這樣下去,足或許就要被雪覆蓋了。
“方文,保護好足!”
我們趕緊找來幾把雨傘插在足旁邊,雖然不能保護好大部分足,但有這幾個就夠了。
乘機我觀察了這兩道足,他們都是從小屋延伸到別墅旁門,兩道足並不相同,但足尖
都是指向小屋,似乎,有點不妥。
十幾分鐘後警察趕到,我交代了一下情況(至於如何取得警察的信任,太複雜,也無關緊 要,不說了),警方馬上出動了痕檢部門的痕專家門。剩下的沒有我們的事了,我和俏 慧回到我的房間,也叫來了方文。
“哈哈。”我勉強笑了一下。俏慧問道:“怎麽了?”
我望了一下方文,他面無表情,老是這樣,也習慣了。
“竟然發生了凶案,混蛋。幸好日麗她沒有來。”我對方文說。
“嗯。”又沈默下去,也許他也遇到與我一樣的疑問。
我問:“你有什麽感覺?這次事情。”
這是他才回過神來,輕皺眉頭說道:“我在想,第三道足哪里去了?”
“什麽足?有問題嗎?”俏慧問道。我站起身來,打開窗戶,空氣太悶了。
“有兩道前往雜物屋的足,其中一道當然就是死者的,另一道可能是兇手的,除了這兩個外,兇手離開的腳印呢?” www.ddhw.com

仿佛是從空中離去,兇手沒有留下足就消失得無影無蹤,我整整一夜都在思考這個問 題,結果什麽頭緒也沒有。也許是線索還不夠,警方的痕專家們還沒有出報告,說不定 不會是很複雜的事情。
第二天中午出了驗屍報告,死因是腹部被插一刀導致的出血過多而死,死亡時間推斷在 10:30到11:05之間。現場的足成了重要的檢查物件。我和方文馬上與事件偵破小組組長張警官交流了一下。
“我們判斷過了,現場冒煙是煙花的原因,大概是兇手點燃煙花後,乘煙還沒冒出來先逃 走了。根據當時下雪的情況,15分鐘就能完全消去足。現場的兩道足還很清楚,留下的時間不長。而且檢查過了,都是一次性的,沒有在足上再踩上足的可能。
“現場的兩道足中,左邊的一道查不出來,與死者穿的皮鞋,還有其他嫌疑犯穿的都不一樣,不過我們認爲極有可能是兇手的。”
也許就是兇手的,做完案後當然要毀掉證據,如果這是有計劃的殺人,事先就可以準備好多一雙鞋子。
“右邊的有結果,與現場死者穿的鞋底的紋路相符合。但由於是雪地,當時又受到下雪的影響,是不是一定就是那雙皮鞋印的,就不敢確定了,也有可能是相同牌子款式的鞋。所以我們判斷現場的密室狀態,有可能動了手腳。”
“不一定吧。”我用遺憾的表情望著張警官,“死者穿的鞋子,我還記得,是剛剛買的。
事實上,這個旅遊團在一天前來到這個郊區別墅,這之前在市區組織了一次購買活動,我 記得死者剛好買了那雙新皮鞋。然後我們包車來到了這裏,一直沒有離開過。這裏離市區 十幾公里,沒有車是行不通的。這樣說來,張警官你又怎樣認爲呢?”
現在真是麻煩,死者鞋子是新買的,恐怕兇手無法實現做手腳。目前唯有現將所有情況搞 清楚再說。張警官派人檢查了所有嫌疑犯的房間,當然沒找到什麽可疑的物品,然而在死 者的房間裏,卻發現了有趣的東西。
首先是證實了死者的新鞋,發現了鞋子的包裝盒和發票。然後又發現了一張字條,上面寫著“11點在雜物屋見,最好別忘了你的事情”。這是一道有威脅意味的字條,警方也查證 了死者有一些不見得光的事情。大概兇手能邀出死者,手中是有什麽把柄。由於在大廳有一道總匙可以打開所有房門,所以兇手大概是用總匙將字條放進死者房間裏。可惜上面的字有意寫的很混亂,查不出是誰寫的。而且紙上也查不出任何指紋,兇手已經擦掉了。
死者收到這張字條時,大概沒想到自己是在赴一個死亡的見面吧。還有一個情況,那就是兇手的舊鞋子不見了,除了新買的皮鞋,死者原來應該也穿了一雙舊鞋的,不過現在卻不見了。向死者家屬求證了這點,而且還查出了那雙舊鞋的紋路和新皮鞋並不相同。不知道爲什麽會消失不見。 www.ddhw.com

當天晚上方文來找我,雖然還是那幅麻木的表情,不過我卻看出他大概已經解開謎底了。
果然他問道:“你怎麽樣?”
我笑道:“我已經ok了。下午和俏慧調查了一下,找到了想找的東西。”
“每個人的行蹤?”他問。
“沒錯。”方文果然也注意到了,“你說說你的吧。”
“那好。”他將手中的筆記本攤在我面前,“首先是李維新,10:00到10:30在宋華房間 裏和宋華聊天,他說10:30分後回到自己房間,一直到10:45分才在大廳出現,我可以作 證,然後直到發現屍體都和我在一起。然後是宋華,和李維新分別後去了大廳,見到只有 嚴生一人,於是聊到10:40分,回到自己的房間,直到11:00分時才因爲冒煙的事情出現 在大廳。張江從10:00分到10:50分行蹤不能提出證明,10:50分開始出現在大廳,和 我、李維新在一起,一直到大家集合去小屋。而嚴生一直從10:00到10:30分都在大廳, 不過是自己一個人。10:30到10:40和宋華聊天,然後就沒有行蹤證明,直到10:50分我 見到他出現在大廳。排除兩人作案,從別墅到小木屋不過20米,來回殺人不過3分鐘。這 樣一來,雪密室的手法,以及誰是兇手不就一目了然了嗎?”
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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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1-17 03:3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雪地絕殺(不好意思﹐有點長)[:>]


There is no informatio about 方文.
From the listed timing information for the other poersons, only 宋華 has time to make the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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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6-1-17 05:02:48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出来的线索[:B]


1。两道脚印:因为雪下得比较大,15分钟能够消除足印,所以凶手应该是在其他人发现凶案至少15分钟之前去到小屋。2。两道脚印都朝向杂物屋:可以倒退回到别墅。3。还剩下两道足印:说明凶手应该是在凶案被发现的15分钟之内行凶。否则足印会被雪盖掉。4。留下的纸条也说明被害人应该是在11左右到小屋--不过被人恐吓最好提早一点去---而且,根据现场足迹比较明显这一点看来,凶案应该发生在接近11点。--总体说来,凶手作案时间是:10:47 到11:00之间,而且更接近于11点。只要找到这个时间内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家伙,就可以了。
我排了一下,觉得宋华是凶手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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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6-1-17 07:52:51 | 只看该作者

Mm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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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由[99-99]最后编辑于:2006-1-17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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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08:00:39 | 只看该作者

看了,怎么了?[:O]


这个说的是李维信的行踪,不是宋华,我说的凶手是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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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08:03:26 | 只看该作者

Sorry, 是我搞错了[:P]


  Sorry, 是我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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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08:09:1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按照你的推断


“凶手作案时间是10:47 到11:00之间”,而“張江從10:00分到10:50分行蹤不能提出證明”。47-50也是三分钟,为何不怀疑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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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08:23:28 | 只看该作者

我是这样理解的.....


原文里提到线索:留有兩道足,很明顯並不相同----我的理解是:足印留下的时间并不长,因为原文说了,15分钟就能把足印完全盖掉,如果凶案是发生在10:50左右,到凶案被发现的时候,足迹根本就不可能看清楚,更别提居然能看出是谁的鞋子。显然,凶案是发生在最接近11点---其他人是在11:02发现冒烟的。所以,凶手应该是11点左右没有不在场证据的人。另外,如果纸条是真的话,没人会在10:50的时候作案,而对被害人说11到小屋见面的---也算是一个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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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08:37:30 | 只看该作者

你的分析有道理,佩服!


  你的分析有道理,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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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8 23:10:13 | 只看该作者

OB和花兒可以聯手開偵探社了﹗[;)][@};-][@};-][@};-]


  OB和花兒可以聯手開偵探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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