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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6 20:4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个人认为:这道题的意思。就是边上任何一点离中心的这个距离的数值,正比于压力。这个就象弹簧形变的数值和它所受的力成正比是一个道理。当然,你不这么认为,完全可以,所以,我没有必要证明我的观点,因为你理解的思路跟我这个思路完全不一样,而且也根本没看到你的观点。
到此为止吧,你有你的想法(尽管我没看到),我有我的想法。谁对谁不对,让事实去验证吧。我做的答案是正方形,摆在这里,让事实去检验吧。www.ddh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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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6 21:53: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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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seems that you don't have a proof, other than the self-justified gut feeling:
这个就象弹簧形变的数值和它所受的力成正比是一个道理
 
Any way, square is not a bad choice, you have 1/3 probability to be true. But even it turn out to be squre, it does not prove that your reasoning is right.
 
Agree, let's stop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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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7 02:58: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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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答案也贴在这里吧,等待时间检验吧。不就是每人1/3的几率吗?你总不能什么都不说,3个都想选吧。www.ddh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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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8 14:57: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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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说两句?大家都是来动脑筋的,意见不同很正常。知识结构不同,总各有所长。优等生也不会总考满分,他做错的题总有人做对吧?何况有的题本来就是以启发思考为目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做题目,我肯定是闻过则喜,而且有话就说,不用藏拙。
 
也把我对这题的想法说完吧。木头结构是由很多纤维组成,纤维之间也由一定的弹性结构,可以稍微简化一点看作很多管子由橡皮筋连在一起,橡皮筋和管子在形变时各自会产生反弹力。
1。当木头是接近红酒瓶塞的那种软木时,可以观察到纤维之间结构很弱,也就是没橡皮筋,有一点类似流体(相信很多人有经验,轻按即变形,钻了洞会回复)。此时压强视为相等,摩擦力由接触面决定。这一点只要想象一张纸展开和卷成棍从沙桶里抽出就很好理解。www.ddhw.com
2。在木头较硬时,考虑到钉子和木纤维的尺寸悬殊,可以推论纤维间的弹性结构会被破坏,这可以从钉孔不能恢复证明。此时,纤维间的弹性结构提供的反弹力较小,反弹主要来自纤维本身被压缩到一起的刚性。就象弹簧刚变形时符合反弹力与形变成正比,但压缩和拉伸超过一定限度,弹簧机构破坏,反弹力就是弹簧物质本身的刚性了。所以前面说是正相关,而不说正比,从经验看这个关系应该更接近指数关系。也就是说,形变对反弹是边际效应递增。要定量分析基本不可能,积分只能算出总的形变量,无法加权边际效应的递增。而且,到底每一点会怎样形变也很难掌握,每条边上一定会有位移。形变的过程和具体纤维结构也有关(网状?蜂窝状?),需要基础研究。模型复杂,不宜展开讨论。所以我重点考虑对总弹力贡献最大的边际,也就是棱角处。如前计算,三角形的角处距中心形变大。
3。和软木对立的另一种极端情况,如果基本不考虑纤维,而只考虑弹性物质,简单积分也意义不大,因为每条边上会有位移。如果真是理想弹性体,可以把它看做内径为0的橡皮圈,它会沿周长均匀拉伸。这时候,三角形边长最大,造成橡皮圈拉伸最多。
 
这些分析很不严谨,基于一些假设,也有所依据。这里忽略了钉子棱角造成木头裂纹的可能,因为不可控因素太多,无法讨论。但实践中这可能是非常重要的因素。现实中的钉子以圆形为主,除了加工容易,这可能也是一个原因。总之,大头羊让事实检验的希望很难实现,因为木头不同,钉子不同,还有很多偶然因素,很难靠事实证明。不管怎样,动了脑子,和大家沟通了,真正的目的就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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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8 21:22: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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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做这道题,完全就是出于一个基本事实的考虑。什么基本事实?就是,我认为,如果这道题来源于实际生活,那么,我认为,钉子的截面,默认的,一定非常小。我看了一眼木头桌子,如果这个正方形的钉子能依照普通成年人的力量和普通锤子钉下去,(而且达到一定深度,不是砸个正方形的小坑而已,那么根本不用力气拔,手一碰就倒了)那么,它的横截面积一定不会超过键盘上的那三个指示灯那么大。这是我做的一个最初的假设,我所有的考虑都基于这个假设。所以我才认为,木头的形变不会很大,几乎就在弹性范畴内,所以直接对所有的点受的力积分了一下,考虑的也比较简单。如果真是三个钉子真的每个都象一个键盘上的一个键子那么大,正方形的钉子(其实叫立方型的铁更恰当 )要想钉下去(至少深3厘米吧,不能让周围是松的,一碰就倒),那得用什么器械(马家爵抡大铁锤都够呛,冲床和水压机才差不多)这样才涉及到木头形变很大的情形和算法。而且,那也就几乎等同于非常复杂,几乎是无解了。无论如何,我的所有的论点都是基于这么一个假设吧,这个假设可能是错的,看来这才是争论不休的原因啊。也是我开始没认清这点,有点急躁了,不好。
 
感谢你的帖子,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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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8 21:30: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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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我这个“钉子很小,木头形变很小”的前提假设一直是自己在心里想的,开始的时候没有说出来,可能造成了误解,甚至也造成了我自己对别人想法的误解,我想,这才是争论的原因。开始没说,现在说出来了,真诚致歉。也真诚希望huxlnn,路人辛,HF:几位兄弟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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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9 03:34:44 | 只看该作者

没想到看似简单的问题引起这么深入的分析,令我咋舌[:-Q]


钻研首先是自己在刻苦,然后使问题本身难以安然蛰居,假如再进一步地钻研到让上帝感到麻烦,他老人家一没耐心或许就会把成果塞给这位杰出的麻烦制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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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9 12:09:17 | 只看该作者

太客气了。思维碰撞,乐在其中。大家同乐[:-M]


  太客气了。思维碰撞,乐在其中。大家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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