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宫的说法,这项行政命令是拜登竞选时“重建更好未来”(Build Back Better)规划的一环,用意是要将美国纳税人的钱花在投资美国企业之上,以兑现其照顾美国劳工的承诺。不过,此举实无新意,类似以政府之力优待本国企业的做法在资本主义美国早已流行。
由纳税人支援国内企业的“传统”
1933年,当时有份造成全球保护主义崛兴、跟川普有点类似地以承诺增加农产品关税竞选成功的时任美国总统胡佛(Herbert Hoover),于其任期最后一天签下《购买美国产品法》(Buy American Act),要求联邦采购须优待美国公司,在超过1万美元的合约招标中,须在价格不超过进口货6%的前提下,优先使用美国产品(即产品中有至少一半组件由美国生产)。
1983年的《购买美国法》(Buy America Act)则进一步要求在合约总额超过10万美元、有联邦部份出资的大型运输项目的相关采购中优先采用美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