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湾ART

标题: 香港“逾千”蝗虫出没;都是放生惹的祸? [打印本页]

作者: 开开心心    时间: 2017-12-28 05:06
标题: 香港“逾千”蝗虫出没;都是放生惹的祸?
香港有市民10月在当地另一地区也发现蝗虫,同样被怀疑是放生活动所致
[attach]26998[/attach]
香港大埔区早前出现大量蝗虫,有传媒报道指蝗虫出现与当地宗教放生活动有关,再次引发放生的讨论。

香港传媒引述专家指,被发现的蝗虫不是当地自然物种,估计有人将牠们放生。现时很难估计这些蝗虫对香港自然生态会带来甚么影响,

佛教、儒家文化和道教传统都有这个习俗。两岸三地也不时传出有宗教团体随便放生动物,对环境造成破坏的报道。有专家向记者指出,这种事情在一个文明社会里应被禁止。
[attach]26999[/attach]
“应被禁止”

香港《苹果日报》的报道估计,该群蝗虫有过千只,许多已经死亡,也有一些被游人踩死或被汽车辗过。发现蝗虫的地方十分接近河流,若蝗虫的尸体被河水冲走,有机会影响附近一个水塘的水质。

香港昆虫学会会长饶戈接受BBC中文访问时指,这些蝗虫大多可能在数天内死亡,但令人担心的是,健康得能存活的蝗虫会否传播疾病。

他认为这次不是个别事件,类似情况在香港已经发生许久。他说:“以前可能会放生乌龟、青蛙,也有淡水鱼被放生到海里去。”

他指台湾近年已经立法规管放生活动,认为香港也应从政府层面上处理这个问题。

香港佛教联合会书面回复记者查询时指,不能确定事件是否佛教团体举办的放生活动,但强调绝不赞成这次放生行为。回复也指,会方一直有提醒佛教徒如要参加放生活动,应“注意动物来源及放生环境”。

两岸四地对放生动物的规定

中国大陆:当局在2017年1月实行经修改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随意放生动物影响生态系统的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香港:官员早前接受质询时,指政府没有计划规管放生行为。当局指,其他法例如《水务设施条例》有条文禁止在集水区范围内放生动物。

台湾:当局早前修订《野生动物保育法》,禁止未经许可的放生活动,违者可处以250万新台币罚款,折合约83,550美元。

澳门:当局在2016年通过新的《动物保护法》,规定计划举行放生活动的团体必须在15天前申请,未经许可而放生,最高可被罚10万澳门元(约12,400美元)。

过去放生过甚么?

过去不时有人将野生野物放生,惹来批评的报道。当中被放生的动物包括:

老鼠:中国传媒去年1月报道有货车司机称,有人给他付钱要把包括11笼、共千多只老鼠在广州花都区一家寺院附近放生,引来当地居民不满。司机当时解释只是收钱办事,其他情况“一概不管”。

有评论形容放生老鼠不是"放生",是"放害"
[attach]27000[/attach]
蛇:台湾中部泰安乡今年6月有大量眼镜蛇出现,引来猜测指有宗教团体放生。台湾僧侣海涛法师否认让信众放生毒蛇,但说他相信“蛇只要念过经便不会咬人的说法”,也透露他曾到马来西亚放生大蟒蛇。

虾蟹:两名在英国的佛教徒在当地放生了价值约5,000英镑的虾蟹,但放生的虾蟹都不是当地的自然物种,造成“难以评估的危害”,今年9月被裁定违反1981年制定的野生动物及乡野法,罚款15,000英镑。




欢迎光临 珍珠湾ART (http://zzwav.com/)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