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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解密《金瓶梅》36处男女性事大描绘 [打印本页]

作者: 仲国民    时间: 2015-10-12 16:43
标题: 解密《金瓶梅》36处男女性事大描绘
来源: 新浪网/日期: 2015-10-11   《金瓶梅》全书描述男女同宿共一百零五处,其中大描绘者三十六处,小描者三十六处,根本未描者三十三处。可见“根本未描者”占有相当比例,加上“小描者”一共约占三分之二。   《金瓶梅》之所以成为一部有名的禁书,就是因为它是“古今第一淫书”。它那赤裸而又放肆的对于男女性行为的大量描写,实在是空前少见,惊世骇俗的。今天,人们要出版、阅读、研究它时,谁也不能回避这个问题。 7807f915gx6CGRlf7cxdd&690.jpg   本来,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古往今来,世界上哪间房屋里不发生这等事情?因此,流传至今的周代的鼎盘、汉朝的刻石、唐代的铸钱,都有如此这般的造形。元代喇嘛教所铸的。   欢喜佛之类的裸形交合的神像,今天仍可见之于北京的雍和宫。生民之初不明白生殖机能的科学意义,这就十分自然地对这一人类赖以生存、延续的行为感到既神圣又神秘。在先秦两汉时代还有不少专著来加以研究,如《汉书·艺文志》中所列的《素女经》、《容成子》等就有好多种。但是,后来我国被以讲究“礼义廉耻”的儒教所统治,这等事情也就慢慢地成为可做而不可说了。只偶尔在《汉书》、《晋书》、《唐书》之类的正史中略见几笔,有《飞燕外传》、《游仙窟》、《迷楼记》等小说稍作铺叙,以及零星的几则笔记、有数的几幅画有所泄露之外,一般都避免提到它,更不去描摹形容它。假如一定要提及,也往往用“云雨”、“敦伦”、“房事”、“人道”等字眼来加以取代。就是有关不正当的性行为也有代称,如乱嫖称之为“寻花问柳”,奸暴则曰“狂蜂采蕊”,诸如此类文雅又含蓄的名词,使人读了不至于脸红。然而,《金瓶梅》却一反常态,竟大写特写其男女苟合,乃至种种乱伦灭理的滥交。于是,有人对照现代西方的某种颇为时髦的风气,禁不住惊叹:《金瓶梅》宣扬的是“性解放”,而且在当时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金瓶梅》真的是宣扬“性解放”吗?在《金瓶梅》产生的年代里,人们对于性与淫是有严格区别的。性指正当的夫妇生活;淫则指无度,乱合。《金瓶梅》的作者对于与“食”并列的“性”显然不是简单否定的。屠隆在《与李观察》信中就谈到自己的性欲“其根固也”,“若顿重兵坚城之下,云梯地道攻之,百端不破;”这是因为“父母之所以生我者以此,则其根也,根固难去也”。在《金瓶梅》中,对于符合名分的生理上的要求,往往并无非议,通常只是用“是夜在(其妻妾)房中歇了”之类一笔带过,对于并不贪淫的吴月娘、孟玉楼等人也并不流露多少贬斥之意。因为这是“性”,不是“淫”。那么作者对于在性的问题上“自由”、“解放”的态度如何呢?显然,他认为这是淫,是必须否定的。   否定的表现之一,是在总体设计上把那些贪淫的主角置于批判的位置上,让他们遭到报应,不得好死。淫棍西门庆,最后因乱服春药下边毒肿“遗精溺血”而亡;荡妇潘金莲因淫作孽,成了刀下之鬼;李瓶儿贪那“医奴的药”,结果被“精冲了血管”,死于“崩漏之疾”;春梅也“淫欲无度”,得了“骨蒸痨病”,暴死于“性解放”之时。让这批追求“性自由”的角色遭到如此下场,岂不是最严厉的诛伐?同时,这些人“淫”字当头,坏事做尽,不但害己,而且害人。西门庆从诱奸潘金莲开始,杀人夺妻,贪赃枉法,奸巧骗钱,无不与“淫”字相关。聪明能干的潘金莲先亲手毒杀武大郎,后设计惊死小官哥,在西门家妒心大发,口角不断,也不是“淫”字在作祟吗?本来温柔善良的李瓶儿,一变而为心狠手辣,活活气死丈夫花子虚,接着又迫不及待地再嫁蒋竹山,然后又一脚将他踢开,死心塌地倒在西门庆怀里,不也是因为贪求床间的“狂风骤雨”吗?春梅由婢作夫人,也因为她“贪淫不已”,接连葬送了陈经济、周胜、刘二、孙雪娥、周义等五条人命。《金瓶梅》就是这样告诉人们:贪淫无好死,万恶淫为首!   作者否定淫的表现之二,是在具体描绘那些细节时,往往与罪恶、贪欲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不单纯地为写淫而写淫。有人作过统计:全书描述男女同宿共一百零五处,其中大描绘者三十六处,小描者三十六处,根本未描者三十三处。可见“根本未描者”占有相当比例,加上“小描者”一共约占三分之二。有时即使写西门庆与潘金莲比较放纵地作乐,也只是用“是夜两人淫乐无度”一句轻轻带过。凡是“大描大绘”处,十九是作者加以巧妙地穿插,将其淫行与其他丑行交织在一起,以增强批判力量。例如最荒唐的“醉闹葡萄架”一节,就是为了表现潘金莲的嫉妒和西门庆因此而故意将她一再惩罚,以致搞得那“妇人”目瞑气息,微有声嘶,舌尖冰冷,四肢收??”,昏厥了过去,充分地暴露了这个性虐狂的嘴脸。   与此有关的,紧接着秋菊被潘金莲罚在三伏天烈日之下头顶大石,跪在当院;小铁棍被西门庆拳打脚踢,“死了半日”,进一步鞭挞了西门庆与潘金莲白日宣淫的丑恶行径。而当西门庆与宋惠莲、王六儿、如意儿、贲四嫂等苟且时,大都写财与色相互作交易,一边说:“你若依了我,头面衣服随你拣!”一边讨:“你有银子,与我些儿。”(第二十三回)这就使两“贪”相映,倍增其丑。因此,《金瓶梅》的写淫,总的来说不是出自欣赏,而是重在谴责。“盖为世戒,非为世劝也。……奉劝世人勿为西门之后车可也。”(东吴弄珠客《金瓶梅序》)   作者既然把“淫”放在批判的位置上,那么为什么在“大描大绘”之中往往写得那么客观细致,甚至津津有味呢?这与作者对于用文学作品来表现性欲问题的特殊看法有关。屠隆认为,文学作品要达到“示劝惩,备观省”的目的,就有必要“善恶并采,淫雅杂陈”(《鸿苞·诗选》),而不必对“淫”躲躲闪闪。更何况当时的社会在皇帝的带动下,淫风充斥,不要说士大夫纵谈房中之术习以为常,就是官宦人家的年轻媳妇,也居然“春宫尤精绝”(徐树丕《识小录》)。就文学作品而言,稍前的《如意君传》、《金主亮荒淫》、《张于湖误入女贞观记》,以及同时代的《绣榻野史》、《弁而钗》、《宜春香质》等书,多少也有性行为的描写。就是需要表演的戏曲作品,如屠隆的《修文记》以及徐渭的《四声猿》、汤显祖的《还魂记》、陆采的《南西厢》等,也免不了淫秽的笔墨。特别是那些市井间的戏谑文字,更有不少围着“性”字转。《金瓶梅》的作者耳闻目濡,也就往往不以为秽,只是把它当作人生现实中的一种客观存在,像描写其他现象一样,随笔写来,细加描摹。殊不知这下闯了大祸,它因此而被加上了“淫书”的恶谥长期打入禁宫。   如今看来,这样一部杰作禁是禁不住的,毁也是毁不了的。那么,对于那些“秽词”怎么办呢?有人主张删,删去了仍“不失为一部伟大的名著”,而且“也许‘瑕’去而‘瑜’更显”。然而,这些秽亵描写,除个别的或许是照搬现存的作品而稍显游离情节外,多数则是表现主题、刻画人物的有机组成部分,删去势必会破坏全书的完整性、连贯性。不删呢?对于未受科学的性教育和有健全的性心理的人群,特别是青少年,确实是后果堪忧。究竟应该怎么办?我看还是分清情况,区别对待;删、全俱存,各取所需。(福宁客) [url]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さ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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