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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性恋合法化之我见 [打印本页]
作者: happyli2015 时间: 2015-7-2 08:58
标题: 同性恋合法化之我见
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全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该消息瞬间引爆全球,成为全球热议的话题。其中也有一些网贴观点,比较让人难以接受。比如,《对同性恋合法化我没意见》中提到的:同性恋合法化,是人生而平等的原则的又一次胜利,等等。提高到这个程度,就让我有点难以忍受了。
众所周知,所谓婚姻marriage,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认可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强调两性、配偶身份。marriage的定义就是一男一女,你搞男同,女同可以,税收,福利什么的都按照普通婚姻来处理我也没意见,但别混淆视听,自己找个别的词,比如garriage, lerriage,都行,就好像驾照上写头发,眼睛的颜色一样,无关歧视,就是描述一下事实而已。这样大家看到至少知道,ok,这个是俩男的,这个是俩女的,他们跟普通一男一女的婚姻不一样。但现在尼玛一帮男同女同非要说我们的婚姻跟你们的是一样的,那能一样吗?明明是鸭子,你非要说他是鸡,有这么不讲理的吗?
总之在我看来,男同女同,无非就是搭伙过日子,外加以非主流的方式解决性需求的一种社会现象。明明跟两性婚姻不一样,为什么非要搞的跟异性恋一样呢?这是不是对异性恋婚姻的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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