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大哥,您在顶顶啊。怎么喊您听不见? |
可以发邮件找他哈 |
此时不会出面, 场面怕HOLD不住. 最好请YinYin出面给摆平. |
俺已经给新新大哥发了挂号信。俺想,他发的题,又不像是他自己原创尚无答案的,他手中一定会有标准答案。新新大哥又不是一个胆小怕事、怕挨骂的人。您的意思是请高人来摆平,俺觉得还有一位高人:康大帝,咱们也可向他请教。 |
最好还是让22提议,22说他已把脑坛看了一遍。让他从有注册网名的数学高手中挑一位出来,对瓶球问题的不同观点和结论作个评价。让他提议有个好处是:请来的数学权威再被他说成是跟俺有什么关系的、或说成是收了俺行的什么贿的可能性会小一点。 fov22: 你看这主意怎么样? |
不好意思,最近新新大哥没有来脑坛,没有能及时回复。 即使来了也没用,因为新新大哥压根儿就没有答案。从其他论坛看来的,那里给出的解答远远不如这里的精彩。 其实,根据Lili小妹在脑坛一贯的名声,我愿意相信你的解答是最好的;在这方面(各种与数学有关的),你值得大家的信任。如果哪位不服,就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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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h请说具体, 你是支持lili的“0”的球的结果么? 你的具体看法呢?有何依据? “根据一贯名声,所以这个解答最好”这就不是就题论题了,我最反感的就是你这种话。 |
请22从有注册网名的数学高手中挑一位出来,对瓶球问题的不同观点和结论作个评价。 |
好。 近来又忙了我会挑一个的,拣选高手需要一点时间,还要看以前的帖子。 另外需要说明的,本着“就题论题”的原则, 不管高手的看法如何,也只是那个高手的看法,如果他能说服我,我一定承认,如果他说不服我,也不因为他是所谓的“高手”, 此题的正解就是他说的答案。所以找高手来讲看法不是像法院一样来一锤定音的,而是听听其他高手的看法。 |
找你学校数学系的华人教授来发表意见也行(如果愿意上脑坛来)。 建议你再细心重读一下俺对这瓶球问题的解答和解释,若能理解、翻然醒悟,则为最好,也算是你学业上的一个进步。 |
刚才又重温了一下你的“瓶球问题严格证明”, 你的方法也是在考察lim An 的极限,且不管这个极限时什么, 但题中要求的是12点正的情况,你对此作何解释? |
你对我上面的回答反感,我可以理解。我为此道歉,我说话不得体,不严谨,尤其在脑坛。 不过那的确是我的心里话,冷眼看戏的Lili® MM在我的眼里,数学上的确厉害,概率,数论等各方面都厉害的不行。能挑战她的人也一定了不起。 这道题目,我不知道答案,从其他论坛看来得解答都是小儿科。 看了你上面的一个回复,关于什么“老太婆”“老处女”的。我也觉得此言不妥。这里是讨论问题的,大家有各自的见解,把自己的观点说出来就行了。有些东西是很难说服,甚至无法说服的。例如韩寒代笔事件,在我的眼里,那些在如此多证据面前仍然挺韩,仍然坚持认为韩寒没有代笔。简直就是白痴,是脑残。 尽管我这么想,我不应该这么说出来,对不同于己的观点应给于尊重,没有必要人身攻击。你认为别人是脑残,别人也这么想你呢。你说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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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刚才还在和一人议论我写的一篇变态虐杀仇世的作文。 首先说下,我认为“换为思考”乃是一种愚蠢的思考方式,不能用来说理,举例: 我希望天下的人都为我服务,我不愿意为他人付出。 我就是这么想的,很多人估计也这么想,那换位是什么结果?矛盾自然必不可免。 尽管来攻击我吧,我从小就被骂无数,哈哈, 被骂的多了,反而有一种心态,就是别人越被激怒,我越开心。我也算是与人辩论无数,什么道理啊听的多了,早有人批评我“人格有缺陷”,宗教的人我都有过一定程度的接触,是非对错不想议论了,除了题目,学术的。 我确实不知道lili的性别所以很好奇,那些词是用来试探她的,我的口气也是疑问。看你的回复,误以为我是因为学术观点对立,而对lili进行了“攻击”。 非也, 我非常欢迎她继续讨论那个问题。 试探性别和学术无关。至于她不能承受我的调侃方式,不愿意继续讨论了, 那是她的事。 |
瓶子/球那题,如果你不习惯用LILI说的集合的序列极限,也可以转为函数序列来考虑。因为任何子集对应一个简单函数:集合的特征函数。该函数在这个子集上值为1,在其余集上为0. 这样,集合序列自然对应一组函数序列--如果这组函数序列也恰好收敛到某个集合A的特征函数,那我们就可以定义原集合序列的‘极限’为A。 用特征函数的一个好处是:这样就比较好理解原题里为什么集合序列的元素数在递增,而最后反而成空集--其实这并不矛盾,不过是特征函数的积分与极限不可交换罢了。 |
很好的解释方法!但可能坛上有关"高手"只知道数列,从没见过函数序列。就像个别幼儿园小孩非得说5x8=40是错的,应该是13,还笑话别人不会写加号,写得歪歪的。 |
lili你不是说不来讨论学术的么? 别装了,学生就是你的第2账号罢了。你真当别人都傻瓜? |
"这样,集合序列自然对应一组函数序列--如果这组函数序列也恰好收敛到某个集合A的特征函数,那我们就可以定义原集合序列的‘极限’为A。" 这些都是你定义的,而且你所谓的“收敛”也是点收敛,不是一致收敛。你的意思和lili一样,但是都不着要害: 为什么12点正的瓶子球的个数,就是你的集合的极限的特征函数的值? lili自己亲口强调“函数可以不连续”。lili无论怎样变换,都离不开“极限为空集“,”极限为0“这一概念,但如他自己所说,函数可以不连续,依然没有说明在12点正,集是”空集“,个数为”0“。 |
当然,另一种说法是:原题没说12点时的状况,因此无定义。 ‘极限’概念本来就是用已知的推论未知的,你只要能给出合理定义并证明定义不自相矛盾就可以,不这样作,连基础的实数概念都没法建立。 好像你的观点是:集合序列的元素数在增加,和‘收敛’到空集(个数为0)矛盾 -- 其实这里没矛盾。 本贴由[HF:]最后编辑于:2012-2-28 6:10:26 |
根据你和lili自己定义的“极限”,与“收敛”, 确实集合可以收敛到空集,但那只是很特殊的一种定义方式,根据题意没必要像你们这么思考。我还是要重申下面2点: 1. 这只是你们的定义而已, 以你的特征函数的为例,你的收敛只是点收敛。 假如是一致收敛,你的函数就不收敛到0.其实你们的那种点收敛的思考方式,脱离不了“对于每一个球, 都存在足够大的N 使得最后该球被取走”。而我的一致收敛要求“对与某个大的N ,瓶子里的球的个数足够小”。个人认为,这题更合理的的解释是后者的思考方法。 2.即使根据你们的定义,可以收敛到空集,那也是极限的情况,依然没有说明“12点正”的情况。这点我想你们也明白了,我也不多费口舌。 根据原题确实是无法推出12点正的情况的, 无定义显然是更符合要求。所谓“0”的结论, 是采取了一种特殊的数学思考方式,硬套一些规则,个人认为很牵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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