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赞同开心关于生活条件和犯罪的关系,及"国民学会先为他人着想"等观点. 不过我是比开心还更保守点(或者说认为废除死刑的条件还应该更高些). 为什么呢? 并不是所有的杀人都是因"个人利益受损引起的", 不少杀人犯, 尤其是发达国家(比如美国)的某些杀人犯, 是属于极端个人/享乐/变态等心态的膨胀, 尤其如奸杀少女, 往往还是在"吃饱撑着"的情况下犯下的, 对那些杀人案, 似乎单单"国民学会先为他人着想"还不足以成为废除死刑的条件. 看来生活条件再好,整体国民素质再高,都还会有这类人(在可预见的将来), 所以我认为任何时候,都是不要完全废除死刑的好 ---- 可以限至死刑的适用性到少之又少,但不要完全废除(以保持死刑的震慑力). 本人觉得这样会有最理想的效果. 本贴由[husonghu]最后编辑于:2011-7-11 22:55:50 |
或说,从维护社会法律秩序来看,是实行死刑制度有效还是废除死刑制度更有效。 个人以为,废除死刑的条件是大多数人都能够坦然对待死亡的时候,而非国民学会为他人着想的时候。 当大多数人(包括死刑犯)对死亡都看得很开的时候,死刑就没有实际意义了。 |
哈哈, 你这个说法比较玄乎. 什么时候才能"大多数人都能够坦然对待死亡"? 随着生活条件变好, 越来越多的人想活200岁呢. 这样说来, 越来越不能废除死刑了(死刑的震慑力越来越强了). |
更应该关心是什么原因使人触犯法律构成死刑的。如:当前许多单位(包括政府部门)为了利益等与百姓发冲突,使百姓合法利益受到侵犯,而百姓无处伸冤而导致杀人报复的个人认为就不应该判处死刑。 |
执行死刑是立法机关专责部们工作。冲突不成杀人报复的理由。 死也不怕,怕坐牢?正当是去抗议,雖然还是违法,但效果能吸引全球眼球,中央政府不正视问题也难。 当然,不是芝麻小事也能抗议。个人利益也不成抗议理由,杀人报复外媒是不支持,无助解决问题,最终只会被判死刑。 就以〝杨佳〞一案说事,此人本身極端厌恶社会,任何事只不依他的思维办事就是不公平、被压廹,最终让成悲剧。 他的〝合法利益〞真的合法?国外被视为破坏社会秩序行为,根本就不值得同情。 只有中国才视为〝大俠〞,视为〝神〞供奉呢。 本贴由[开开心心]最后编辑于:2011-7-13 13:27:55 |
>> 最近国內几宗杀人案件,严格来说並不是怕被判死刑而杀人,而是因为怕个人利益受损,前途尽毁引发出来的悲剧。 >> 就以药家鑫案件为例,他不是怕被判死刑而犯案,他只是怕被判刑而犯案,怕个人利益受损,前途尽毁而犯案。 你是不是在否定死刑在中国的威慑作用?至少说明“利益受损”的威慑力比死刑更大? >> 废除死刑換来终身监禁,在中国根本就不可能减少杀人事件发生。相反,还有杀人案件个数上升的可能。 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要有说服力就必须提供客观依据或者至少给出一些论证。 >> 不必谈太远,要废除死刑,就要多建监狱,纳稅人买单。 这句话要正确的话,需要有前提: 在中国对犯人执行死刑的开销要小于无期徒刑的开销。我认为我们不应该想当然的人为死刑犯的开销就一定少。最要有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则至少有论证。 另外,中国犯人现在不知道是否还有强制劳动,以前听说过有。如果现在还有的话,就有可能创造价值。 |
我从来不认为〝死刑〞或〝终身监禁〞有〝威慑力〞挡罪案发生。 〝死刑〞与〝终身监禁〞只是惩罚,级数不同的惩罚而已。 同时运用,两者刑法不相冲。 別忘记,严重罪行,不一定要死人。通通判〝死刑〞反而不合适。 同样地,残暴杀人事件,只判〝死刑〞,相对亦便宜了行兇者,要减少这类兇殘兇杀案,我赞成〝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执行死刑。 至於〝死刑〞与〝终身监禁〞谁的销费大,相信沒几人认为〝死刑〞比〝终身监禁〞销费大。你有怀疑是好事,也麻烦用理据说事。 本贴由[开开心心]最后编辑于:2011-7-14 9:21:21 |
大家看了有何感想?(图) xyh® |
我对此事的看法比较谨慎,因为这样的图片没有任何文字介绍,不能说明问题。 当然有可能有人素质低把用来装扮绿化公共场所的盆花占为己有。但是仔细想想看,这种可能性应该不大。因为尽管一些国人素质不是那么高,也不至于如此明目张胆的你一盆我一盆。 可能性更大的是,这是一次活动(例如庆祝七一),活动结束以后此地需要清理。主办单位鼓励大家把花拿走,利人又利己,何乐而不为? 本贴由[xyh]最后编辑于:2011-7-14 21:36:43 |
乱七八糟东一盘弃置、西一盘弃置,还不是素质低表现? 就算真是活动后,主办单位鼓励大家把花拿走, 现场乱成这样,沒拱抢过谁信。个人利益行先,不抢好的就笨。 这是国情,一个人民只关注个人利益的国家。 |
看来我们的看法不同。我不认为这个东倒西歪的花盆能说明任何素质问题。这些剩余的花盆应该会有专人处理,不应苛求市民摆放得整整齐齐,否则就是只关注个人利益的低素质? 第一张图片很清楚,有秩序,而且是“拿”,不是“抢” 仔细看看第二张图片,看左边的道路,基本没有受到影响。这恰恰说明这些人的素质很不错。你说呢? |
第二张图左边红衫女士第一张图也有出现。 第一张图有秩序能说什么,红衫女士行不多远已乱到四处都是,还是低素质表现。 沒拱抢,会乱成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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