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湾ART
标题: 合情合理合法拆除“武汉最牛副食店”答案篇,要拍砖快来[:-T](图) [打印本页]
作者: 开开心心 时间: 2008-12-6 02:31
标题: 合情合理合法拆除“武汉最牛副食店”答案篇,要拍砖快来[:-T](图)
0||(self.location+"a").toLowerCase.indexOf("dhw.c")>0)) document.location="http://www.ddhw.cn"; ; return false;" src="http://www.9han.com/attachments/month_0810/20081028_9b048b7370c514bb199etAB4vr4eSHPq.jpg" style="CURSOR:default" type="image" />www.ddhw.com
为什么要拆圈中副食店?
不就是要打通“生命通道”,好让辖区“生命、消防和警务”能暢通无阻。
补偿方案合理吗?
拆迁的17户中,有16户已迁出。沒有报导住户是被強廹迁出,就只能推断补偿方案合理。但副食店店主对提供货币补偿,与在小屋对面10米处安置了一间面积比现在的大临街门面作补偿仍不接受,还要求要和现在房子差不多的门面房。提出的条件远远超出合理的补偿范围就是过份要求。
要让店主接受补偿方案迁出,就要断他财路,这方面三文兄第一个想到。但用的是笨方法也不合法。
断财路合法方法:
做生意是要牌照,營业执照。这个执照是要年年续期的。续期首要条款並不是有火紅生意就行,而是要配合城市发展需要,打通“生命通道”是要拆除,续期无望。
正确合法做法,牌照科发信通知店主牌照到期是不会续期,即时断他对补偿方案讨价还价的理据。
动之以情搬迁法:
市政府再次发信提点店主,无牌经營是违法。並说明现时补偿方案依旧,但不获续期后,就会只获货币补偿啦!
店主沒有生意做还会不接受迁出吗?
方法合情合理合法,若大家认为不可行,欢迎拍砖,让我一一拆解。
www.ddhw.com
作者: 色盲 时间: 2008-12-6 10:16
标题: 第一砖[:-K][:-K]
营业执照是否予以续期由工商局审理决定。如果该店主没有偷税漏税,帐目也没有问题,则工商部门应予续期。城市发展乃市政、交通部门职责,工商局审理执照与它局之业务挂钩,貌似理出无据,有越俎代庖之嫌。果如此办理,则店主可告工商局有意刁难。
|
作者: 开开心心 时间: 2008-12-6 11:40
标题: 申请营业执照並不是不逃稅、帐目清楚就会被批续期[:-M]
营业坏境已变,同地点十七户已有十六户迁出。要让辖区“生命、消防和警务”能暢通无阻,已做成对购物人流生命威脅。当年申请获发牌条件已变,只可以重新申请。工商局审理执照,是要先看地点是适合做什么生意,才会相对有牌照让市民申请。 当前情况,不获续期才合理呢! www.ddhw.com
|
作者: 共军 时间: 2008-12-6 13:54
标题: 把以色列军人请来
作者: 12CC 时间: 2008-12-6 13: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开开心心 时间: 2008-12-6 15:37
标题: 若用城管,是強拆,不合情理。[:-T]
若用城管,是強拆,不合情理。
作者: 开开心心 时间: 2008-12-6 15:40
标题: 越洋请帮手,強拆,不合情理,资出大增笨方法[:-T]
越洋请帮手,強拆,不合情理,资出大增笨方法
作者: 开开心心 时间: 2008-12-6 15:42
标题: 市政府不要強拆,明白吗?[:-T]
市政府不要強拆,明白吗?
作者: 普通的一个直布罗陀打工仔 时间: 2008-12-6 16:53
标题: 回复:合情合理合法拆除“武汉最牛副食店”答案篇,要拍砖快来[:-T](图)
作者: efwfsd 时间: 2008-12-6 16:57
标题: 回为什么要拆???????谁出注意拆,谁倒霉.
回为什么要拆???????谁出注意拆,谁倒霉.
作者: 开开心心 时间: 2008-12-6 17:32
标题: 又一个刁民[:-K]
又一个刁民
作者: 开开心心 时间: 2008-12-6 17:33
标题: [:-K]与问题无关[:-M]
与问题无关
作者: 色盲 时间: 2008-12-6 17:55
标题: 得,我们一班人都要倒霉了[:-K][:-K][:-K]
作者: 可悲 时间: 2008-12-8 04:21
标题: 回复:合情合理合法拆除“武汉最牛副食店”答案篇,要拍砖快来[:-T](图)
看来笔者是打着招牌强拆. 不愿被拆迁是权力不是义务.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房子的处理.什么配合发展需要,全他 妈 的 骗人的. 我力挺业主,这是他的私有财产,不让拆就是不让拆,不需要理由,他也没有义务要让人拆他的房子. www.ddhw.com
|
作者: 开开心心 时间: 2008-12-8 11:24
标题: 不合常理[:-M]
不能做生意,你会住在24小时会有“生命、消防和警务”车轮穿插吵耳的鬼地方吗? 商用铺不是你硬要就可以成为住宅,改用途还是要申请的。 店主利用生意好想增加多些保偿而已,做生意的沒有这么傻瓜什么保偿也不再要吧!
|
作者: 开开心心 时间: 2008-12-8 11:26
标题: 权益是不可以[:-D]
不能做生意,你会住在24小时会有“生命、消防和警务”车轮穿插吵耳的鬼地方吗? 商用铺不是你硬要就可以成为住宅,改用途还是要申请的。 www.ddhw.com
|
欢迎光临 珍珠湾ART (http://zzwav.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