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先生这次有点不太老实。新新原题明明是说“喝完后两个空瓶换一瓶汽水”,你这位先生却偷换成“两个空瓶可换一瓶汽水”。经这一偷换,就有了“再议”的余地了,真聪明啊! 在新新原题所给的条件下,答案39瓶是无异议的,你只能带着一个空瓶回家,下次有钱再买汽水时能顶5毛钱使。若一定要违反给定条件来解题,被人说成这是“无赖的行为”也不算过分吧。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老板一般都很nice,你若跟他商量,欠着一个瓶,喝完还他,不会有什么问题,也不会说你无赖的,除非你喝完了没把空瓶还给他。 |
色盲JJ问的“从掌柜那里拿那瓶汽水喝完之后,那个瓶子归不归你呢???”不难回答:喝完了汽水的空瓶是你的,但别忘了,你还欠着一个空瓶呢,把它还了,就不是你的了。 凭Hu先生的水平,为什么拿出这样一个问题来再议?纳闷中! |
这是一个智力题,不是逻辑分析题 |
1. 我说是改了题目, 为了适合这里的讨论. 对原题的答案, 是39还是40, 我并没有和你继续争论, 甚至可以说我默认了是你正确 (尽管我相信原出题人, 即新新之前的原始出题人的"标准答案"是40). 我老早的观点: 在脑坛讨论是为了图轻松, 图有趣, 图友谊, 没必要斤斤计较, 没必要图个谁是 final say. 如果我还没说清楚, 容我再说一遍: 在新新的原题的用词下, 顶真起来, 是你的说法对. 2. 如上所说, 为何我贴题再议, 就清楚了: 只不过觉得色盲MM的困惑是个有趣的topic, 为本来就题目不多的脑坛再凑个题, 如此而已. 贴题之前, 我没有其它担心, 倒是担心: 也许有人会认为无聊, 因为此题并不难. 不过, 我已对这准备了解释: again, 在脑坛讨论是为了图轻松, 图有趣, 图友谊. 而且我水平有限, 不要指望我贴的题水平有多高, 只是为大家逗逗乐而已. 水平不高大家就多多包涵吧. 高水平题会来自 constant, yinyin 等高手. 其他许多朋友的题都比我的棒. P.S. ---- 其实此题有点和色盲M对着干的味道, 因为从我的理解, 她的困惑暗示着我对第40瓶的做法是无赖做法. 所以, 此题不知她会不会对我发难 本贴由[husonghu]最后编辑于:2008-7-14 7:24:25 |
在xyh的原题条件下,色盲JJ所说的喝完汽水后的空瓶是你的,因为你已经为它付了钱(或以两个空瓶抵1元钱哪样付了)。此后怎么用它,由你作主。 在你修改了的条件下,可算出光喝一瓶子的汽水而不要瓶时需付5毛钱,因此20元能喝40瓶的汽水(你的结论没错),法理上那瓶子始终是老板的。就跟餐馆里点菜吃那样,菜是你的,但盛菜的碟子始终是老板的。 俺说话冲了些,请Hu先生不要介意。 |
最后,喝了39瓶汽水之后,你手里拿了个空瓶,这个空瓶当然是你的。然后你跟老板讲:“嗨,太渴了,再给我来一瓶!”小铺的老板当然不会跟你计较先付钱还是后付钱,但是。。。。这个汽水严格来讲是赊账得来的,那么它的容器。。。 当然也是赊来的,所有权在老板手里。这时候你拿自己的那个瓶子加上老板的这个瓶子去付那瓶汽水的钱,老板大概不会跟你较真,但是如果老板真要多个心眼,恐怕就会拒收了。 |
1。如色盲同学所说,瓶子的归属不在于借的人,所以应该不能喝到最后那一瓶。 2。 反过来想想,其实你借一瓶气水,等喝完后有两个瓶子,可以换一瓶气水,你还的也是一瓶气水。所以并没有价值上的出入。所以明显可以看出,一个瓶子和一瓶气水是等值的。所以最后你手里拿的可以看做是一瓶气水而不是个空瓶,至于能否喝到这个气水就看本事了。 |
其实上面不少朋友都说对了关键点. 我的说法大致与Lili的相同, 只是更"自由化"一点. 关键是, 据题意不难看出: 1个瓶子里的装的汽水值50分, 1个空瓶也值50分. 当我手拿第39个空瓶在手的时候, 我就有了喝第40瓶的资本. Lili用在饭店吃饭这个例子很好. 不过就是用饭店的碗吃饭装菜嘛, 我又不打碎他的碗, 老板能拒绝我的生意吗? 这里喝第40瓶汽水完全同此理. 所以我对色盲M的困惑的回答是: 虽然第40瓶汽水的瓶子不属于我, 也丝毫不影响我喝第40瓶汽水的资格. 反正一点也没占店主的便宜, 即我说的"很公平". 当然如果一定要按两个空瓶(同时)换1瓶汽水这样死板操作, 喝第40瓶汽水会有一点点麻烦. 那就看作先借店主一个空瓶(虚设的,名义上的), 喝完后用第40个空瓶偿还刚才名义上借的那个即可. 在这种设想下, 这第40个空瓶倒是在法理上属于我的, 只是我要用它来偿还借的那个. 总之, 我喝第40汽水是完全合理. 店主若不做这份生意才傻 |
其他我都同意,老板做不做生意取决于瓶子的价格大于还是小于50分。 如果小于50分的做才是傻,反正有制度限制着,他不做你也拿他没有办法。 这就是为什么不管在哪朋友都很重要的道理,因为很多地方的可入可出的。就看人家放不放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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