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勘查,发现梳妆台上留有罪犯的指纹。从作案情况推断,罪犯似乎就是住该公寓的人。所以提取了公寓所有人员的指纹,但却没有与罪犯指纹一致的人。
当时,一名刑警瞧一眼管理人的房子,无意中注意到了什么。
“原来如此,罪犯找到了。只有它的指纹忘取了。”
那么,who is the "怪盗"呢?
管理人的 pet monkey or parrot 的指纹? 本贴由[salmonfish]最后编辑于:2007-11-24 22:3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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