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女子主义村,共有100名世俗的女子,形成50对相互(两两)之间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的死敌(或因情场,或因商场)。每对中的双方都清楚对方也同样恨自己。同时,每个女子都头脑清楚,智商高,也非常珍惜自己的生命。因此,在现行的法律下,这种“欲除之”的想法在严重性上仅有微不足道的后果。问:一旦废除死刑成为人们的共识并写进法律后,将会出现什么后果?
(顶顶的滚动新闻上又出现鼓吹废除死刑的文章,故出此题,作为我反对这种观点的理由之一。欢迎大家勇跃发言)
这么在意我反对一个观点呢?我还没象人家一样再三发表长篇大论呢!只不过在脑坛自娱自乐而已。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哩!我计较什么了?您在下面的贴中一下反驳我3、4个贴,我都没回您呢!还有,您能不匿名吗? 本贴由[husonghu]最后编辑于:2006-12-21 3:21:0 |
做题目无所谓,但既然摆明了为辩论“废除死刑”的,毕竟观点讨论不是本坛的主旨,放在推荐上似乎不太合适。 个人意见,个人意见…… 至于这道题,是不是会有50个人被杀,50个人坐牢呢? 还是这100个都足够聪明,可以预见到这种结果,因而不可能通过这样的法律? 本贴由[花心石]最后编辑于:2006-12-21 4:40:38 |
可能会出现平衡的结果,谁都想除对方,但又怕被处掉,就如同当今世界,联合国会应运而生,大家共生共赢。 |
国人有足够的智慧,“废除死刑”200年也不会被接受,即便暂时上台了也会很快改回来。我反而对此论题中明显的逻辑错误和危害性很感兴趣,认为是动脑筋的好题材。 我根本无心与那些倡导和支持废除死刑的人长篇争论。有一个有趣的现象(至少在这网站):他们一定要把反对他们论题的人说成是不分青红皂白赞同死刑。其实,谁都对假案错案深恶痛绝,许多人都知道不该滥用死刑(比如我认为:前段时间报道的一位修车师傅为反抗凌势欺人的“贵族”而杀死他们的例子,绝对不该处死刑)。反倒是提倡废除死刑的人,一定要坚持因噎废食,把孩子和洗脚水一起倒了。就是在这一点上,使人接受不了。 至于这一题,我想答案是明显的。至少假如我是当事之一,我很清楚该怎么做。如果有人还在书生气十足地想,会不会在不流血下“达到平衡”,那肯定会先成为人家的刀下鬼。 沿着此题的思路想下去,“废除死刑”的后果实在是不寒而粟的: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几乎达到“你死我活”的矛盾啊!废除死刑对想杀人者来说,所创造的条件实在太好了:首先他知道,把仇敌杀了后,法律保证自己肯定不会死(即便自己认罪态度极度恶劣也没关系);如果自己痛哭流涕“忏悔”一番(谁不会“忏悔”?),说不定还会得到一片怜悯宽恕声。你看,仇敌不在了,自己又得到了“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对待,多合算呀!有人可能会争论说,人的良心和道德水平能够抑制人们这样做;或者说“坐牢也太可怕了,所以我不杀人”(比如新新会这样说)。可是,这些都是可笑的一厢情愿的想法!就算你能做到,你能保证对方也和你一样想法吗?你死我活的你俩,怎能达到“你不杀我,我也不杀你”的默契呢?(只有在死刑存在的前题下才能达到这样的默契)。 很希望网友针对我的上述分析,理性地给意见。意气用事地“你说西,我道东”,我真的没兴趣,也没时间。 本贴由[husonghu]最后编辑于:2006-12-21 12:18:27 |
你这个人,我让陈述,你不陈述,现在才冒出来一大堆,没有一点诚意嘛。 好了,那咱们就就事论事,就跟你讨论这个修车师傅。你希望他死不?为什么?他最后会不会死?为什么? |
你所有的论据,都偏离你的论点!你一直在说,仇很,仇很,人人想杀人,没有死刑更杀人,这都是假设,难道这世界,任何人之间的仇恨都这么大吗?甚至一个村,50个,都要致对方于死地,难道这才是你的前提吗? 更主要的是,你说,你也痛恨假案错案,你也知道不该滥用死刑,但是,你却仍然支持保留死刑?!这前后不矛盾吗?而且,对假案错案,滥用死刑的,你给大家解决方案了吗?你只字没提!!相反,我给出了一个一劳永逸的,那就是:废除死刑。 还有5个不是一劳永逸的,请看上边那个帖子。但是,我认为,废除死刑,远比那五个在中国社会更现实和有可行性。所以我才说,如果有这些公平保障的前提,才可以保留死刑,但是中国社会没法提供这些保障,这才是我主张废除死刑的理由。 |
如果是世外桃园了,那也没你说的那么多问题了吧?谁也不用在这争了。 行了,大家讨论吧! (好象您没看到我的这段话,这是我的观点的最基本的基础之一 ------ 题中的场景当然是假设的): 沿着此题的思路想下去,“废除死刑”的后果实在是不寒而粟的: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几乎达到“你死我活”的矛盾啊!废除死刑对想杀人者来说,所创造的条件实在太好了:首先他知道,把仇敌杀了后,法律保证自己肯定不会死(即便自己认罪态度极度恶劣也没关系);如果自己痛哭流涕“忏悔”一番(谁不会“忏悔”?),说不定还会得到一片怜悯宽恕声。你看,仇敌不在了,自己又得到了“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对待,多合算呀!有人可能会争论说,人的良心和道德水平能够抑制人们这样做;或者说“坐牢也太可怕了,所以我不杀人”(比如新新会这样说)。可是,这些都是可笑的一厢情愿的想法!就算你能做到,你能保证对方也和你一样想法吗?你死我活的你俩,怎能达到“你不杀我,我也不杀你”的默契呢?(只有在死刑存在的前题下才能达到这样的默契)。 本贴由[husonghu]最后编辑于:2006-12-21 13:16:49 |
其实,终生监禁的惩罚和警世效果和死刑的差不了太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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