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案,县令在几名衙役的前呼后拥下乘轿来到现场,只见迎窗的桌子上躺着一具血淋淋的女尸,身上还插着一把菜刀。县令赶紧命衙役撞开房门,眼前的一切让他目瞪口呆,他发现屋子里除了一具女尸横倒在血泊中外,床沿上还躺着一具男尸,腹部插着一把尖刀,鲜血四溢。
师爷察看现场后,没有发现别的疑点,于是对县令说:“看起来像一个情杀。男人把女人杀了,然后畏罪自杀。”
县令亲自上前查看一番后,摇头说道:“凶手是第三者。”
县令如何判定凶手是第三者?
我想可以看看男的身上是否有杀女的时候被溅到的血,或者反之。文中提到血淋淋,鲜血四溢,我想凶手肯定会有不同于自己自杀的血滴形状的。不知道是否如此? |
古代时破案,只能是肉眼观察,很难分辨溅血属于谁 |
此题线索好少,却对于“血”着墨颇多,县令断定男者不是自杀,凶手是第三者,一定是因为男者“鲜血四溢”情况下,身上特别是手上没有沾有血迹,如果手上没有血迹完全可以证明死者非自杀而是他杀..... 此上仅仅是猜测 |
你的猜测是对的。俺也觉得原题有点故弄玄虚,如果再多出一点线索,就等于告诉答案了 这道题不是很好,别太在意 本贴由[99-99]最后编辑于:2006-2-27 13: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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