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花之人,岂能..... |
花瓶放在“狭窄的”窗台上,厉害的探长,犯罪不是那么容易的 |
1。“在每个星期五晚上都要到他那里买13朵粉红色的玫瑰”---玫瑰象征爱情,而星期五和13是不吉利的数字,把这两个因素和在一起,暗示一启“与爱有关的谋杀” 2。如果假设死者右手开枪自杀,应当向左侧倾倒---与现场情况不符。当然,万一死者是“左撇子”,这条怀疑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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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粗心大意的﹐題目俺改好了﹐謝謝99-99 本贴由[LOTUSEATER]最后编辑于:2006-1-19 6:39:7 |
如果是坐在床上自己开枪,从身体结构上讲应该是后仰在床上,但实际是向右侧倒下;如果是站着自己开枪,地毯上应该有血迹;二者不符合,所以探长的推断有理. 但既然门窗都是从里面锁起来的,作案的人是如何出去的呢? |
其實仔細看看﹐這個罪犯是挺蠢的 破綻多了去了﹐你殺就殺吧﹐還打掃清潔。還有﹐凋謝的花束應該有花瓣墜地﹐那地上也忒乾淨了 |
门窗从里面锁着,罪犯是怎么出去的呢 |
狭窄的窗台,枯萎凋谢的玫瑰,干净的地毯,应该很能说明问题了。这只能说明窗台及下面的地毯被人精心处理过,不然至少13朵玫瑰的花瓣也会撒一地,不会除了灰尘什么也没有。探长由此可推断出窗台处是第一犯罪现场。 但凶手预先配好钥匙的推断,我不敢苟同,也存在事后再配钥匙的可能,毕竟凶手有的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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