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某服装市场抓到了一个女贼,店主气愤不已“逼”小偷认错,可认错方式有些“特别”。女贼先是被挂了一块写着“我是小偷,该打”的牌子,然后跪地磕头,期间不断有人在旁边拍照。
这有点过分了吧?谁能无过,至于这样侮辱别人的人格吗?交给警察叔叔处理就好了。
请不要作死。
昨天中午,成都某小区,家住12楼的一名女子因为家庭纠纷一气之下跳楼了!
还好她命大,跳下去后她被悬挂在11楼窗户外的护栏上。还好她有位好邻居,11楼的住户徐先生一把抓住了她的脚。随后她被成功解救。
傻女人,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好好活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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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小偷确实可恶 本贴由[xixi...]最后编辑于:2014-7-15 9:30:31 |
但是,我知道拒绝玩命的游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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