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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灵感,其实就是思想的火花,灵魂的闪电。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强调的其实就是诗艺的天成;所谓“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刻意避免的是那种无病呻吟的无聊和为写诗而写诗的机械制作。
我国是举世公认的诗国,具有优秀的诗传统。与传统社会在唐朝达到鼎盛一样,唐诗至今仍是令人敬仰的无法超越的高峰。
近百年来,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同步,诗也面临纵的继承和横的移植的难题。港澳台新诗较早摒弃了所谓的“战歌”而回归诗的本质,大陆则经过宗教式的“颂歌”和“语录体”的长期煎熬后近二三十年才趋向理性的回归和张扬。
在高度信息化的当今,田园牧歌式的诗,虽也能让处于激烈竞争中的当代人获得某种心灵的宁静和安慰,但若不与时俱进,就谈不上有什么创新。所以,诗也要现代化。不然的话,就会被时代完全抛弃。
其实,如果把诗写到不少人阅读都有困难,至少说明诗本身不够完美。意象叠加的混乱,语言生僻的艰涩,并非什么高深,而是典型的诗艺低劣。
唐诗宋词只要认字就能看懂,谁敢说其思想性艺术性不强呢?大诗人白居易的代表作《长恨歌》《琵琶行》连目不识丁的老太太都能听懂,谁敢说其诗肤浅?即使“洋诗人”,传统的像歌德、拜伦、雪莱、普希金、聂鲁达、泰戈尔、惠特曼的诗,也无不通俗易懂,就连所谓的现代派波德莱尔、艾略特、金斯堡等的诗也都是可读的。
诗是浓缩的文学的精品,从来以篇幅短小为特征。千古流传的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大多都只是只有四句的绝句和只有八句的律诗,白居易的《长恨歌》是少见的长诗。
如果诗动辄洋洋千言万语,把话都说白了,把道理都说透了,那还是诗吗?
汉语是人类最古老的语言,但它不是毫无生机的化石,它的生命力创造性远非别的语言所能比。古典诗是语言的典范,白话诗也不乏语言的奇观。
白话诗不等于白话,白话是散文不是诗。如果说,诗是长期精心酿造的美酒的话,那白话只能算是寡味的瓶装水而已,岂能和真正的美味佳肴相比?
那种大白话式的“梨花体”及极其任性的“荡妇体”,其实是对汉语特性和品质的一种恶意破坏和亵渎。
纯粹抒发个人的情怀,也是一种表达,但如果不能引起读者共鸣,那就是孤芳自赏;如果一味只诠释宏伟的使命和责任,那与政论文又有何异?
毕竟诗的本质是艺术,本末倒置只能失去自身。
作品和人一样,都是有品格和生命的。诗的生命比人的生命要长很多,几百年、几千年前的古人所写的诗至今还在流传,并不在于诗人的地位和身份,而在于其诗作本身的价值。
但有的写诗的人,人在写的诗在;人不在,写的诗就不在。人与写的诗同在,说明他的诗还是有些价值的;有的写诗的人,人在,所写的诗就已不在;或写完就束之高阁,或发表后就无人问津,或收藏着自我欣赏,或犹如昙花一现很快就无声无息,生命之短超出人的想象。为什么呢?不只为文者需要思考,读者心中也自有判断和把握。所谓“文章千古事”,岂能人人轻易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