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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婚姻诊所(二)尊重婚姻

已有 3029 次阅读2014-12-20 09:41 |个人分类:婚姻家庭|系统分类:10-个人收藏| 婚姻, , 婚前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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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 13:4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

 

有时候作者会毫无怀疑地知道他根本不用担心他所写的是否能引起读者的注意。有些话题根本不需要噱头、无须花样,也不必多做介绍就能吸引读者的注意。但只有少部分这样的话题能引起广泛的注意。

 

我现在要讲的就是这样的话题。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来读我今天所讲的。事实上,我敢肯定我今天所讲的将会是点击率最高的一篇。

 

为什么?因为今天我要谈到性这个话题。一提到性,大家就会靠得更近一些好听得清楚。这让我想起曾经收到的一张卡片,信封上有一个大大的“性”字,一打开,里面写着:“终于引起你的注意了,生日快乐!”当你公开谈论性时,我注意到一般人会有两种反应。有人以大笑来掩盖他们的紧张,有人则是立刻安静下来。

 

其实每个人对这个话题都很感兴趣,而且会经常想到它。每当男人谈到女人,或女人谈到男人时,都是在谈论这世界最基本区别:男人和女人的差异。

 

任何占据我们很多时间或给我们不同启发和梦想的事,就该公开讨论。还有,我要指出:性是很多人的痛苦战场。我们活在性泛滥的世界。打开电视看《朝代》或《达拉斯》影集时,以为生活本该如此。我们的文化给我们带来的影响,远远超过我们所愿意承认的。

 

因着各种不同的原因,很多夫妻的性关系不和谐:

 

1. 有时是因为过去行为不检点而带来的罪恶感,以及由它所衍生出来的后遗症。很遗憾的是现在结婚时还保有童贞的夫妇越来越少了。关于青少年性生活的统计数据虽然略有不同,但是趋势非常明显:我们年轻人性生活的年纪已经提早很多了。例如:50%的美国男孩15 岁时已经有了性经验,到 19 岁时提升到 70%。女孩子的数据只是稍微低一些。无视传染性病危险的警告,太多的青少年选择了阻力最小的途径。对这种潮流也无力抗拒。

 

因提早发生性关系所带来的恶果是:很多年轻人在进入婚姻的时候,都带着有过婚前性行为所带来的严重的罪恶感。有一个男人说,在与妻子结婚之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羞耻感一直在控制着他。有时他与妻子行房时,这些梦魇还会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回答。这些梦魇就是圣经真理所指:“奸诈人的道路,崎岖难行”。在大学男生联谊会所举办的周末晚会撒下的种子,将会在多年后痛苦的收割。尽管偷尝禁果看似甜蜜,却成为日后的苦毒。短暂的偷情,将要付上极大的代价。

 

我这样说不是在警告,而只是想对这世界残酷的道德律做个注解。神不会被愚弄,那些年幼无知的(或残酷的、或随你怎么说)年轻人选择睡在一起而不考虑终身的委身会给他们带来的益处,他们将会为自己的决定遗憾终生。

 

所谓的童贞

 

很多夫妻都要面对童贞的问题,因为他们都曾经有过婚前性行为。在福音派教会里成长的年轻人当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发生。他们知道圣经的规范,却没有遵守。他们没有滥交,具有高道德标准;希望将来有个基督徒的婚姻家庭生活。他们可能每个主日都去主日崇拜,有良好的动机,但却在订婚后发生了性行为。

 

也许第一次是个错误,他们屈服于肉体的软弱。她哭了,他也有罪恶感,于是他们一起祷告,向神认罪;彼此承诺不再犯。他们确实做到没有再犯但只是一阵子而已。人性就是如此,性欲是那么强,而他们也的确真心相爱,在软弱之下,他们又犯错了。这次感觉还不错,罪恶感也少了些。但他们还是一起认罪,愿意要靠主刚强。这样持续了一周,他们又做了,他们的肉体得胜了。

 

同时他们还是照样去教会,照样接受婚前辅导,照样愿意建立一个基督化的家庭。结婚后,从外表来看他们很幸福。她参加唱诗班,他担任教会执事。然后他们有了孩子,从表面上看真是一个模范家庭。

 

这种剧情在福音派教会中不断上演。我们的年青人在这种所谓的童贞之下进入婚姻。但他们是在订婚后才上床的,并没有和其他人上床。这有什么不对?

 

完全错了!神是不会被愚弄的。这些人带着真正的罪恶感进入婚姻,因为他们没有持守神的规范。如同隐形的白蚁,那些藏在深处的记忆啃食着他们关系的根基。他们的婚姻会破裂吗?不一定会。但除非能面对这些隐藏的记忆,解决真正的罪恶感,否则他们的性关系不可能达到神所要给予的那样美好。

 

2. 有时有一种从错误的圣经性观念所带来的虚假的罪恶感。这实在是另一个极端。我们为了持守高的道德标准,就把性看成又脏、又邪恶的事。年轻人带着负面的印象和错误的观念进入婚姻。他们觉得同房是:1) 必须要做、又不得不做的事,好像擦玻璃或割草一样的家务事;或 2) 有如参加一个运动项目的比赛,根据他们的表现来打分或 3) 性是一种又脏、又难以启齿的事。以上三种看法皆不正确。其实,它们根本不是圣经对性的教导。

 

要正确认识,性关系是婚姻中最美妙的部份。它虽然不是结婚的唯一理由,但却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凡持有其他说法的人,都是没有仔细研读圣经。就像摩西所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连合”需要由好几件事来维系,在这本小书中,我要提出七项原则。一个健康的性关系,就是摩西所教导“连合”中的一部份。

 

现在先告诉你我不会在本书中提起的事。

 

第一、我不会提到任何违背圣经对性犯罪的警告。世人对性有一种看法,但神的看法不一样。凡神所说的都是不可摇动的标准,以及对是非对错有最高的原则。假装不知道神的标准,并不表示那些标准不存在。但这不是我主要论述的重点。

 

第二、我不会提供一系列“如何做”的应用,虽然那些看来好像很重要、很有用。主要是因为,我不认为圣经在讨论性的议题时,会教导“如何做”。圣经是有教导丈夫和妻子应该对对方应该有何“感受”,也提供一些好的例子(在所罗门的雅歌中),教导夫妻应该表达他们在肉体上的需要。但圣经所说的,与坊间所言之“如何做”有很大的差异。何况,我们还有其他很好的资讯,可以帮你回答这些问题。

 

成人专属?

 

这一章将探讨比较基本层面的问题,将回答“基督徒如何看待婚姻中的性”?答案是:“我们应当与神的看法一致。”因此我们要从圣经的角度看神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同时我们会以七个基本原则,归纳出圣经所教导在婚姻中的性。

 

这是一篇只为成人预备的信息吗?不是。这里所提的,我会让我的三个儿子读。但我们公开讨论性的问题,会不会把他们带坏了?这个问题很好。但答案是“不会”。我们可别小看青少年,他们比我们当年青少年时懂得多太多了。我的三个儿子已经听过所有淫秽的话,甚至连最脏的话也听过。今日的青少年很早熟。我们不能佯作不知,而是要坦承地与他们讨论,不用避讳,也不必尴尬地回答他们的问题。以下所要讨论七项原则,可以与我们的孩子一起分享。若是引发了一些问题,更好。毕竟,圣经的性教育应该从家庭开始。

 

原则 1:性是神的旨意(创世记 1:27-28)。

 

在这七项原则中,这一条是最重要的。性是神的旨意。若你抓不住这一点,我所说的就与你无助。这样说吧:
若性是神的旨意,那么必定是好的,不是坏的。

若性是神的旨意,那么我们就可以谈论。

若性是神的旨意,那么我们就可以享受。

若性是神的旨意,那么在享受时,必有神在其中。

若性是神的旨意,我们就不必感到羞耻。

 

有些人认为性的议题是既骯脏、又羞于启齿的,很多基督徒也持有这种态度。有些人甚至认为不该在教会中讨论这个主题。

 

但神早在花花公子的创办人 Hugh Hefner 之前,已经想到性了。是神在起初创造了男人和女人。创世记第 1 章清楚指出“神造男造女”,意思是:神所造的男人和女人,要在情绪上、知识上、生理上有别。男人和女人不同,因为神造他们不同。

 

在2千多年的教会历史里,有很多领袖避谈这个主题。他们认为身体的感官是有罪的,婚姻绝对是邪恶的。男人和女人的性关系是应该忍受的,而不是享受的。于是夫妻之间享受不到神要给他们的福气。当神要他们享受彼此的性生活时,他们却心存恐惧并竭力抑制自己的感觉。

 

我们要看清这种基本问题。性是神起初的计划,神先想到性的问题,神造男女使其各有差异,是要彼此能被这些差异所吸引。

 

原则 2:性是神赐给人类的礼物(创世记 2:18)。

 

亚当在伊甸园里很孤单。神在创造了其他的一切才创造了亚当。所有的动物都由亚当命名。伊甸园是他的游乐园,他可以吃园中所有的果子,他身体一切所需,在乐园里都能得到,他生活在一个完美的环境中。只是他很孤单。

 

在乐园里怎么会孤单呢?这个人一无所缺。他是创造之子,所有的动物都要听命于他。他若热了,可以在如水晶般清澈的湖中游泳;他若饿了,可以随心所欲的吃;他若不累,可以去探险;他若想睡,可以躺在青草地上;他若感到无聊,可以在园中漫步。

 

但他若想与人闲聊…那怎么办?他可以和动物说话,但动物不能向他回话。每一餐饭都得独自享用,每一晚都得独自睡觉,每一个梦境都只有他一人。他虽然住在乐园里,但他是孤单一人。

 

创世记第 1 章记载神创造大地,神看一切创造都是好的。光是好的,地是好的,海是好的,菜蔬是好的,鸟和鱼是好的,所有的动物都是好的。神所造的一切甚好。

 

在所有的受造物中,只有一样不好,“那人独居不好”(创世记 2:18)。在完美的创造中,只有一样不够完全。其他都很完美,只有这一点不同。

 

亚当很寂寞,在一切完美的受造物中,只有这一点不够完美。

 

神以造一个女人来解决亚当的寂寞。当亚当一看到夏娃,就知道夏娃是他所需要的。

 

创世记 2:23 的译本没有把希伯来文版的意思翻译完整。就是当亚当看到夏娃时说:“她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希伯来文圣经还表达了“终于”的意思。

 

“你一直在哪里?”

 

我认为亚当从沈睡中醒来时,他躺在地上;当他看到夏娃站在他面前时,他看呆了。夏娃全身赤裸,亚当把夏娃从头看到脚,要检验这个特别的受造物。亚当不知道她是谁,不知道她是什么,不知道她从哪里来的。甚至也不知道她的名字叫什么。

 

只有一样很清楚,她与亚当所命名的动物不同,她不是兔子,不是长颈鹿,不是大象,不是一匹马,不是一个兀鹰,不是羚羊。她不符合他所熟悉的动物名单,并且在他的名单中,还找不到像她的。

 

但有一件事立刻让他很清楚,她长得跟他很像,但又完全不一样。她能像他一样站立,她的脸也与他相似,但又有点不一样。这人是谁?从哪里来的?

 

一个微笑化解了迷团。这个女人站在哪里,等着他说话。她看来很害羞,但带着微笑;对亚当来说,他好像认识她很久了。她是谁?浮在他脑子里的第二个问题是:不知道她认不认识我是谁。他认为她应该知道他是谁,但这简直不可能嘛。真奇妙!他们中间还未开始对话呢。

 

停了一回儿,亚当笑了一笑,心里想:“这是我一直期待的,我该好好认识她才行。”

 

于是人类从这时开始了。

 

人类当时的表现是何等崇高。与我们一般人所以为性是很普通的、或是很尊贵的、或是应该避而不谈的相比,是何等的大不同。请你自己读创世记第 2 章。亚当先是感到惊讶,渐渐的快乐起来。夏娃掳获了他的心。亚当一看到夏娃,就知道她是属于他的。

 

我要表明的是:性不只是神的旨意,也是神赏赐给人类的礼物。人还没有想到时,神就把这个礼物赏赐给人类。任何贬低性的说法,都不合乎圣经。

 

原则 3:神要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 2:24)。

 

“二人成为一体”是什么意思?就是:当夫妻二人同房时,就是二人成为一体了。就在那时刻,与其他时候不同,他们要成为一体。在那个时刻、在那个地方,所表达的爱与热情,是神圣的。那不同于两个人一起谈话,也不同于两个人并肩做同一件事、或两个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圣经中二人成为一体的解释,绝非与你一生所做的事相同。那完全是不能相比的。神设立这种生活,只有夫妻二人才能享受,并且在神的眼中是神圣的。那是在婚姻里才能有的行为。

 

请读创世记 4: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了孕,生了该隐。”这里说得很明白,除了一点以外,都很容易懂。希伯来文圣经没有英文译本那句“同房”。希伯来文圣经是说“亚当认识夏娃”。英文新译本直接的翻译是指性关系,以“同房”取代“认识”,失去原有的部分含意。

 

希伯来文的意思是指亲密的认识,借着个人的经历去认识,借着智慧而认识。正如“我认识华甚顿”和“我认识我的妻子”不同。前者是从历史上认识,后者是在一起生活了 32 年的认识。再者,我知道华甚顿,但我越来越认识我的妻子,我的妻子也越来越认识我。

 

从会议室到卧室

 

摩西如何用这种奇怪的方式来教导我们呢?这种二人成为一体的行为,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彼此之间有深厚和私密的认识,毫无隐瞒,全是赤露敞开的。他们看到彼此的本相。那时是非常温柔的,他们能面对面,眼对眼、手对手、身体对身体的连合在一起。一个男人可能会吹嘘他在会议室里如何威风,但在卧室,一切都无所遁形。一个女人可能会以为她是最可爱的,但在那时,她要赤裸裸的面对他。

 

我不敢说认识比发生性行为更重要;但有性行为,却不可不认识对方。当你随随便便就与另一个人上床,你不可能认识那个人;但你却可以学到一些从其他地方无法学到的东西。你不是偶尔占有那个身体的人;你比你的身体意义大多了;但你也不可轻忽你的身体。当你与另外一个人发生性行为时,在昏暗之际,他们看到你赤裸的身体,没有人曾经这样看过你。在婚床上成为一体,去认识个人,与世上任何一种认识都不相同。

 

这也意味着根本没有所谓的随便性行为,那只不过是好莱坞的迷思。无论如何,每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时,不管他们有没有结婚,都不只是随性的、暂时的。它也许是有趣或是欢愉的,也许是自然的和身体上的感受,它也许伴随着烛光或轻柔的音乐,也或许它是发生在卧室或是热气球上。这些细节都不重要,但它却不是随便的男人女人同房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这是神为何如此厌恶奸淫罪的原因。这也就是为什么使徒保罗要这么说:当一个男人与娼妓行淫,即使他们日后不再相见,即使只是一夜之情,但他仍与她有过一体的行为(哥林多前书 6:16)。当一个男人那样做的时候,在神看来一种永恒的关系被建立了,它不是婚姻,而是成为一体的关系。即使之后那个男人认罪悔改了,那个关系仍然存在。这也是为什么根本就没有所谓单纯的婚外恋,不伤害人的奸淫罪。

 

原则 4:在婚姻里,性是圣洁与美好的(希伯来书 13:4)。

 

希伯来书 13:4 说:“婚姻,人人都当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第一句话告诉我们神如何看待婚姻。神要我们尊重婚姻,那是不可污秽的。请注意,当神说到“床”时,不是指你在床上睡个午觉!而是指在婚姻里要受到限制,神说在婚姻里的性是圣洁与美好的。

 

在婚姻里性关系到底有多重要?摩西在申命记 24:5 指出:“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你看到了吗?新婚的丈夫可以不必从军出征一年。为什么?因为他要留在家里,使他所娶的妻快活。“快活”含意很广:包括在新婚时,学习如何解决经济上的冲突,以致能彼此更加认识。但其中有一部分,可能是最重要的一部份,是学习如何在床第之间给对方带来快乐。这是新婚的第一年最重要的一部份。

 

床第之间

 

但这并不容易学习。做爱的艺术甚于科学问题。任何人都可以很容易地掌握身体的细节。你不要成为一个火箭专家就能学会如何发生火箭的基本常识。要成为一个会爱的人,则是另一回事。那需要时间,加上耐心,加上经验,再加上多年在卧室之外所建造起来的良好关系。

 

有人对我说,结婚越久,越能享受他们的性生活。怎么可能呢?还有什么比度蜜月更刺激的呢?Judy Markey 在她的专栏中说:“根据研究的结果,五个小时的激烈游泳,可以使年过四十男性性能力像二十岁的小伙子。”她说的一点儿也没错。

 

“当你读完上面那句话之后,首先想到的是:谁想要二十岁小伙子的性生活?这在暗示着什么?没有技巧,没有时节,多半时间都在请教他人如何避免日后身心受到传染病的折磨。”

 

年轻人以为他们垄断了性市场,他们以为他们发明了性,认为自己比别人有更多的性知识。但是做爱的意义远远超过了技巧或新姿势的层面。它完全在于那温柔的激情,是夫妻之间所使的那个特别的眼色,那种别人看不见的眼色,就算别人看见了,也不一定会明白是怎么回事。去爱,意味着把自己的全部毫无保留的给交对方。在蜜月期间你是无法做到的。更准确的说,那必须经年累月共同生活以后,才能做到的。从这个角度看,在持守一生一世的婚姻之内(在那里你根本不用当心性病),性爱确实会越久越美好的。

 

丈夫希望妻子知道的事,妻子希望丈夫知道的事

 

有一次,我在一个新婚夫妻的营会担任讲员(与会的多半是二十多岁的夫妻),我请丈夫们写下三样,他们以为女人最该知道有关于性方面的事。我也请妻子们写下三样、她们以为男人最该知道有关于性方面的事。

 

回应非常具有启示性。以下是丈夫认为他们的妻子需要知道的回应:

 

男人不该常常在性事上采取主动。

好的气味很重要。

不必一成不变的按照书本行事。

要了解男人和女人在性方面的欲望。

男人需要多做一些。

要知道男人不只是动物。

男人比女人更容易性冲动。

什么时候穿性感的衣服不要害怕采取主动

时间和感觉要合适。

创意是很重要的。

我很希望能使她满足。

在这段时间把其他的烦恼和问题放下。

放松,享受吧。不要以为那是一种责任。

越多越好。

性对我来说,并不如她以为的那么重要。

喜欢即兴,例如,就在厨房。

男人也会头痛的。

越多越好。

什么气氛之下能使她的丈夫兴奋(在外、烛光等等)

他们的性关系与他们平日的关系有关。

 

以下是妻子们的回应:

 

女人需要在行房之前要感到被爱和被需要。

慢慢来。

只要抱着我。

对女人来说,爱抚很重要。

女人需要感到被爱,如同爱她的身体一样。

女人喜欢温柔。

在丈夫无礼或羞辱她之后,女人不愿回应丈夫的要求。

妻子喜欢在有预备的情况下做爱。

基督徒婚姻也可以有享受肉体和性爱的生活。

每次做爱,只因为了爱,而非其他原因。

女人很难在短时间有回应。

在那里做真的很重要。

性和小孩很不搭调。

培养情绪与性本身同要重要。

当女人太累不愿行房时,不表示她在拒绝丈夫。

先跟我说话。

女人需要时间培养情绪。

在结束时要拥抱和亲吻。

早上必须先刷牙。

在紧张了一整天之后,不是好时机。

要有前奏曲,要先谈话、牵手等等,在早上、或更早都行。

这是很隐密的,不可公开与人分享。

性比动作更重要。

花时间在前奏方面会很有帮助,在一起的时间不可只为了要行房。

要有情调,可使我们都感到愉快和满足。

 

是艺术,不是技术

 

从这些回应可以得出几个很有用的结论。最明显的就是:男女之间对性的看法大不相同。从这些回应可以很明显地看出,男人的重点是放在行为本身,女人则是对周围的环境比较敏感。男人要女人知道性行为有多么重要,女人则是要男人了解做爱比性交更重要。

 

有些人在读了这些回应之后,会觉得真实的沟通实在不可能。但请勿失望。神本来造男造女就有不同;这些差异,使得婚姻不是只有一种模式。我们不断被异性吸引,但异性看来似乎与我们很相似,但仍有很大的不同。

 

这让我们看到第二点。要达到和谐的性生活,是需要终生去努力的。由于男女在各方面有如此大的不同,难怪丈夫感到很泄气,妻子感到有压力。夫妻当如何缩小这些差距呢?需要有幽默感、有耐心,要读有关认识男女差异的好书,使你获益。

 

通常,要认识对方是需要时间的。以上写过回应的年青夫妻都需不具名,否则很难(并非不可能)让他们写下来。请记住,做爱是门艺术,不是技术,需要多年的努力才能学会这门艺术。因此需要双方费时多年,才能学会如何使彼此得到满足。

 

原则 5:性在婚姻中是正常与合宜的(哥林多前书 7:3-5)。

 

哥林多前书第 7 章是新约圣经中谈到婚姻最长的一章。第 3-5 节说到性关系的重要性。保罗设下的基本原则是:“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第 3 节)。你注意到“分”这个字吗?保罗用了很强烈的字眼。丈夫有责任满足妻子在性方面的需求。妻子也有责任满足丈夫在性方面的需求。

 

为了避免让你觉得这是个重担,保罗在第 4 节说:“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你的身子不是你专属的。你结婚以后,你把你的身子给了了对方。虽然还是你的,但不只是你的,也是属于你的配偶的。丈夫,你的妻子拥有你的身子;妻子,你的丈夫拥有你的身子。

 

当我们在小组中讨论这个原则时,引起一阵笑声和疯狂的评论。但一位弟兄说得很有道理。他说:当你把你的身体给了妻子,你就要在身体上服事她。同样的道里,当妻子把她的身体给了丈夫,丈夫也该满足她。她的服事有如丈夫受伤后,妻子为他裹伤。这个服事非常重要,因为这个服事是不可由别人取代的,是别人看不到的。这个服事很重要,因为你们二人都乐在其中。在神的眼中 也视之为一种服事。

 

一个“隐密的”服事。

 

这个服事至少有四种方式:第一、符合神造男造女在身体上的需要。哥林多前书7:9 说:“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微妙”,不是指地狱之火,而是指性欲之火。婚姻使性欲之火合法化。

 

第二、使你与你的配偶分享你们在肉体上亲密的关系。有时已婚的人,觉得在同房之后的关系变得更好了。他们比较容易对谈,比较容易分享内心的感受,比较容易面对生活上的难题。当你们在身体上结合之后,情感上的距离就缩短了。不是说性可以解决婚姻上的难题,而是在一个健全的婚姻中,性能使问题比较容易解决。

 

第三、再度肯定你与配偶之间的承诺。就好像又站在婚礼台前,再次宣告你们誓言,说:“我愿把自己专属于你。”把自己在很多方面专属于我们的配偶:我们提供时间、提供建议、提供身体的协助、提供金钱、提供笑容、或提供拥抱、有时还提供警告。我们有时提供时间给别人的丈夫,但只有在这件事上我们提供给专属我们的人。那是婚姻中最神圣的礼物。那是很私密的,是在关上房门之后的,只有神和那个人才能看到。没有人会知道那个礼物,那比性本身更珍贵。那个礼物就是你,借着你的身体表达出来。当你给他这个礼物时,就是以再次肯定你们之间的誓言来服事他。

 

第四、你借着同房来建立配偶的自尊,来服事他。外面的世界很艰困,每个人的日子都很难过。很多男人觉得就像有电视连续剧中的克理夫所说:“这是一个狗咬狗的世界,我穿的内衣是狗狗爱吃的牌子。”很多妻子觉得很难胜任身兼母亲、妻子、和职业妇女的角色。若在工作上不如意时,(他或她)要到何处寻求安慰与慰藉呢?若不能在家中得到安慰,要去哪去找呢?当诸事不顺时,这传递了一个信息,说:“我仍然爱你,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若一个男人在别的地方不能战胜他人,但他要知道他能在卧室中是个优胜者。若一个妻子放下她的职业照顾家人,但儿女们却毫不领情,一定要有一个私密的地方让她可以放松、深深感到被爱和被保护。在那个神圣的地方,她可以服事她的丈夫,也被她的丈夫服事。

 

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同房时,那是很深奥、很尊贵的。借着纯净的、身体上的满足,使得距离缩短了。

 

因为夫妻双方都可以借着许久以前保罗所说的话,用这个方式彼此服事。第 5节,“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这是很实际的建议。夫妻要如保罗所说的,安排同房的时间。尤其是男人,在与妻子分房太久以后,很容易被撒旦试探。

 

原则六:一个健全的性关系能建立稳固的婚姻和保护他们抗拒试探(箴言 5:18-20)。

 

这几节经文谈的是同一件事。箴言第 5 章是反对奸淫罪的警告。所罗门警告他年轻的儿子,要防备使他陷入淫乱罪的女人。她会用甜言蜜语引诱他,但至终会使他走进羞耻与毁灭之途。在这几句所罗门的话语中,他形容婚姻之爱是甜蜜的,他的信息不但对我们今日这个对性疯狂的文化中有用,更永远都是至理名言。所罗门建议他的儿子:“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她如可爱的麀鹿,可喜的母鹿。愿她的胸怀,使你时时知足;她的爱情,使你常常恋慕。我儿,你为何恋慕淫妇?为何抱外女的胸怀?”

 

在这里,你看到忠实的婚姻的案例。要与你幼年所娶的妻留在家中,她又年青、又美丽,她是属于你的;别愚蠢到去看别的女人。要享受你现在所拥有的妻,让她的身体满足你,与她一起享受如痴如醉的爱情。

 

若你对这个议题的优先顺序有所怀疑,请仔细读雅歌。那是圣经中对相爱中的男女最细腻的描述。其中有情欲,却是纯情的;很坦白,却是贞洁的;有性爱,却是尊贵的。根据传统,拉比不准年纪在 30 岁以下的单身男子读这本书,因为容易使他们激动。在我们这个时代就很难做到。凡认为雅歌是不好的,都因为不明白其中所表达生动的含意。

 

以神为中心的情感

 

请读所罗门对他所爱的人的描述:

 

“我的佳偶,你甚美丽,你甚美丽。你的眼在帕子内好像鸽子眼。你的头发如同山羊群,卧在基列山旁。你的牙齿如新剪毛的一群母羊,洗净上来,个个都有双生,没有一个丧掉子的。你的唇好像一条朱红线,你的嘴也秀美。你的两太阳,在帕子内如同一块石榴。你的颈项好像大卫建造收藏军器的高台,其上悬挂一千盾牌,都是勇士的藤牌。你的两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我的佳偶,你全然美丽,毫无瑕疵”(雅歌 4:1-5,7)。

 

你不必知道任何牧羊的知识都能感受到他的文字充满了激情。这是一首充满感性、满有情爱的伟大诗章。那是纯情的、贞节的。所罗门注意到他爱人的身体,他的眼睛被她的美丽吸引。其中毫无低下和粗俗。绝对与时下的色情书刊,把女性降低到用完即丢完全不同。

 

在婚姻里真的可能以神为中心的同时又拥有感性且富有情爱的性关系吗?绝对可能!问题在于我们允许世俗来告诉我们我们是谁多过圣经所说的。我们容许世人把性踩在脚下。结果,我们却对以神为中心的爱情感到很不自在了而那正是雅歌所谈论的。

 

进入我的园中

 

我们再看另一段雅歌。那是书拉密女在他们新婚的晚上所唱的歌:

 

“北风啊,兴起;南风啊,吹来。吹在我的园内,使其中的香气发出来。愿我的良人进入自己园里,吃他佳美的果子”(雅歌 4:16)。

 

所罗门回应书拉密女的邀请:

 

“我妹子,我新妇,我进了我的园中,采了我的没药和香料,吃了我的蜜房和蜂蜜,喝了我的酒和奶。我的朋友们,请吃,我所亲爱的,请喝,且多多的喝”(雅歌 5:1)。

 

你知道这两句经文所形容的是什么吗?那是新婚之夜婚姻关系之圆满写照。请再回头读一遍。每读一句,要加上想象力,思想其中所使用的文字。你可以捕捉到其中的景象吗?不是,不是所罗门与书拉蜜女身体的景象,所罗门所使用的文字不是导向那些,你能感受到其中的能力吗?是的,当然可以,因为这些文字唤起深入和大有能力的爱情。

 

这些文字是纯洁和干净的,影像是简单甚至具有教牧意义。虽然他是完全形容夫妻之间第一次的相聚。

 

这样的爱情在神的眼中是圣洁的,是纯洁的、是干净的、是美善的;也是感性的和性爱的。我再说一次,这就是以神为中心的爱情,是每一对已婚夫妻都要达到的目标。

 

你喜欢你的爱情生活渐入佳境吗?就从这里开始吧。请你们两人一起大声读雅歌,绝对能使你为圣经、以及为你的配偶献上感恩。你要感谢圣经,因为你看到圣经是何等实际;你要为你的配偶感恩,让你能借着圣经经文的启示,与他(或她)对话。

 

妻子如何能满足她的丈夫呢?神为你开了一条路。丈夫们,你能常感到满足吗?所罗门在这方面很有经验,你把它读出来吧。妳要享受妳的妻子,而不是只享受她的烹饪而已。

 

原则七:在婚姻中的性生活,有如重回伊甸园(创世记 2:25)。

 

最后一个原则要回到创世记第 2 章。在人类堕落之前的最后一节经文,我们可以看到亚当与夏娃的婚姻生活:“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这是人类最初的婚姻情况。

 

在创世记第 1 章,我提过这节经文,我说赤身露体是我们难以承受的祝福。因为罪使得一切都变得污秽,很难想象赤身露体有多么好。若是你在主日去教会参加主日崇拜,发现每一个人都是赤身露体的,你会感觉怎样?这是很难想象的景况。当我们读完创世记第 2 章,圣经摆在我们眼前的故事,就看到赤身露体成为羞辱和可耻了。

 

但起初并非如此,在婚姻里的关系也非如此。当一对夫妻在婚姻的床上同房时,他们又回到无邪的伊甸园。不只如此,他们也看到神的形像,他们从创造主的手中,看到人类身体原有的尊贵。这绝非是件小事。因为除去罪的咒诅,只有在婚约中才能得到。

 

许久以来,我们受到世人的影响,觉得性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望而已。把性视为传宗接代的生育机能而已。这都不是圣经要表达的观点。真理是:婚姻的床,使我们重回伊甸园的天真与无邪。在那时刻,我们就像亚当夏娃一样,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结论:两个爱神的人在婚姻里的联合,不只是为他们两个人而已。也是为着神。借着联合,他们不但能从中得到满足,也使神得满足。在婚姻里的联合,是我们接着身体荣耀神的一部分。

 

在婚姻的床上敬拜神

 

这样来看,在婚姻里的联合不但是好的、是圣洁的,不但从神的眼中看为是对的,不但只是神圣的,它也是我们对神的最真实的敬拜。敬拜不是只有在主日早上而已,圣经里所指的敬拜,乃是我们可以借着所做的每一件事荣耀神。主耶稣说:“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当我们拿一杯冷水给口渴的人喝,就是做在主耶稣的身上;当我们把自己完全交给我们所爱的人,我们也就是把我们自己交给主了。

 

我们都很熟悉罗马书 12:1。你可能在上儿童主日学时就知道了。“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通常我们把这节经文,只有应用在“宗教活动上”,就像决定去非洲宣教,或将自己奉献作全职的传道人。我认为也可以应用在卧室中,那也是一种活祭。在那最好的时刻,在卧室里的行为也是属灵的、是崇拜的一部份。这种事奉,是圣洁的,是理所当然的,是神所喜悦的。

 

主耶稣所行的第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地迦南的婚筵上。那一次,主耶稣永远地使婚姻制度成为圣洁。主耶稣不单使婚姻制度成为圣洁,也使婚姻里的行为也成为圣洁的,纯洁的,美善的。当我们如此相信时,就不会为了邀请主进入我们的卧室而感到羞耻。主会乐意在其中。

 

问题讨论

 

1. 为何有些基督徒一谈到性,就感到很不自在呢?请列出好的与不好的理由,说明为何这个题目让我们难以启齿。

2. 请回顾你成长的过程。你第一次从哪里知道性?谁向你解释“小鸟和蜜蜂”的故事?你同意“圣经的性教育是始自家庭”吗?

3. 如何回答有人说“基督徒不该谈性”。

4. 希伯来书 13:4 如何告诉我们神对婚姻里的性的态度?这节经文的警告是什么?

5. 请读哥林多前书 7:1-5。这几节经文如何教导性的关系?什么是夫妻对彼此的“合宜之份”?丈夫有权命令他们的妻子“守分”吗?你们夫妻之间的同房如何能成为“服事”呢?

6. 研读前面所述“妻子应该知道的事”,以及“丈夫应该知道的事”。哪些你认为比较重要?为什么?若你在小组讨论,请大声念出,并仔细讨论,你们对夫妻之间有关于性的差异,所做的结论是什么?你还能加上其他的吗?

7. 请读雅歌 5:10-16,7:1-10。第一段经文是女人对丈夫的描述,第二段经文是丈夫对妻子的描述。你觉得圣经中这些经文给你的感觉如何? 从这些经文里我们能学到如何互诉衷肠吗?

8. 这一章说到性是神赐给人类的礼物之一。请列出你所能想到夫妻之间的性关系之目的何在?

9. 你如何回应以下议题:“夫妻在婚姻的床上同房,也是对神的最真实的敬拜。”你认为敬拜的界线何在?你认为真正基督徒婚姻里的性关系的界线何在?

 

探索雅歌

 

这个计划要达到两的目的:第一、介绍你认识圣经中最有趣的书之一。第二、提升你们在一起的时间。

要这个计划,你需要有一本用现代语言的雅歌新译本。例如 NIV 版,有“我的新妇”,“我的良人”,和“朋友们”;“我的新妇”是指书拉密女,“我的良人”是所罗门,朋友是他们都熟识的人。

 

假设你有一本新译本圣经,计划如下:

 

1. 一起大声朗诵雅歌。丈夫读我的良人那一段,妻子读我的新妇那一段,两人一起读朋友的那一段。

2. 这个计划一定要在私下完成,要认识到雅歌是一本很有情调的书。

3. 花时间读你自己那一段。你会惊讶经文中的坦白和感性。

4. 若不能读完全本雅歌,也没关系。若你觉得需要暂停,尽管暂停。可能表示雅歌已经发生果效了。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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